| 民政部:不考慮調整全國行政區劃 無總體安排 |

昨日,民政部副部長竇玉沛提醒部長李立國,記者會結束時間快到了。新京報記者 韓萌 攝
政府向社會組織轉移職能的範圍、步伐、力度會加大加快,這有利於提高政府的行政效能。
民政部部長李立國&&,今後我國社會組織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會擴大和加強。
基本殯葬服務,包括遺體接運、冷藏、火化和骨灰寄存,收費標準是政府定價,且接受主管部門的價格監管。
李立國&&,基本殯葬服務費用是合理的,是比較低的。
新京報訊 昨日,民政部副部長竇玉沛指出,民政部正在加快推進慈善立法,但在研究文本的過程中,慈善涉及範圍非常廣泛,大家的意見還不盡一致。此外,民政部擬成立中國慈善聯合會。
昨日,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新聞中心在梅地亞中心多功能廳舉行記者會。民政部部長李立國,副部長姜力、竇玉沛就“保障基本民生,發展社會服務”相關問題答記者問。
慈善成收入分配改革內容
竇玉沛指出,國務院在批轉發改委等部門《關於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若干意見》中,把慈善作為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一項內容,提高了慈善的地位和作用。
竇玉沛説,“《意見》提出來的措施非常具體,對於企業捐贈在年度利潤總額中超出12%的部分,可結轉到以後的年份扣除。”
慈善立法“各方意見不一”
竇玉沛&&,關於進一步推動慈善發展,現在正在做幾件事。
首先是加快推動慈善立法。關於慈善立法在2005年民政部就開始推動,全國人大、全國政協每年兩會的建議和提案涉及這方面非常多。國務院在2006年列入了立法計劃,全國人大在2008年列入了立法計劃。但在研究文本的過程中,慈善涉及的範圍非常廣泛,大家的意見還不盡一致。
竇玉沛説,“現在一方面要繼續推動慈善立法,為了加快解決當前存在的一些問題,我們也報請國務院爭取可以出一個規範性文件,用行政規制手段來解決當前慈善事業存在的問題。”
着力培育發展慈善組織
“慈善組織是慈善事業發展的主體,根據這次對社團組織登記改革的精神,慈善組織在登記發展方面遇到了春天。”竇玉沛説,“為了使慈善組織發展,我們馬上要成立中國慈善聯合會,作為慈善組織中的一個聯合性的、樞紐性的,能夠起到協調、互動、行業自律、行業維權的組織,進一步推動慈善組織的發展。”
“我們要創新慈善事業發展的體制、機制。”竇玉沛説,還要進一步營造有利於慈善發展的氛圍,弘揚慈善文化。
焦點
【行政區劃】
不考慮進行新一輪區劃調整
部分省市試點撤銷街道辦,這個做法會不會在全國範圍內推廣?
李立國&&,有些地方根據城市規模、人口管理幅度,以及城區政府的管理輻射能力進行了撤銷街道辦事處,進一步加強社區公共服務職能配置試點。一方面,中國地域遼闊,城市類型複雜,既有上千萬人口的超大城市,也有十幾萬、幾十萬人口的中小城市,因此撤銷不撤銷辦事處,保留不保留辦事處都是各地應該從實際出發來面對的問題,或者不是個問題。另一方面,有些中小城市從減少行政層級、提高公共服務效能考慮,進行撤銷街道辦事處,做實社區公共服務機構和自治職能的試驗,有的已被實踐證明是取得良好效果的。“我們認為,這種探索和試驗也是有意義的。”
而對於“民政部有沒有一個新一輪行政區劃調整的考慮或工作安排”的問題,李立國説,“我扼要回答一個字‘無"。我國的行政區劃既是幾千年歷史延續下來,並在不同的朝代、時期有一些適應當時情況的調整,當然也有一些人為調整。新中國成立以來和改革開放以來,行政區劃與地域經濟發展相適應的個別的、部分的調整一直在進行。總體上都取得了良好的調整效果。所以,我們在行政區劃工作上、管理服務工作上,仍然是根據發展和需要,根據地方的申報,隨時研究、審查和辦理,沒有一個總體的安排。
【殯葬收費】
“從眾攀比心理扭曲殯葬價格”
在談及殯葬收費問題時,民政部部長李立國&&,殯葬收費與服務相&&,分為基本殯葬服務和選擇性殯葬服務兩個方面。
提倡文明節儉辦喪事
李立國&&,就基本殯葬服務而言,既是政府定價和指導價是合理的,是比較低的,而且又已經在政府免費的惠民殯葬政策的實施當中。另一方面,面向市場提供的選擇性殯葬服務,包括購買不同價格的骨灰盒,租用告別廳,甚至還有的選用裝棺二次土葬和豪華葬。“選擇性殯葬服務是應該靠個人的消費能力的,我們提倡的是文明節儉辦喪事。”
此外,民政部副部長竇玉沛指出,有人把殯葬價格高歸結為壟斷經營,這需要説明的是,現在政府所壟斷的部分就是運屍、冷藏、火化和骨灰寄存,其他的都是放開的。“政府壟斷的價格部分都是政府定價,長期是處於虧損和政府補充狀態。”竇玉沛説,“殯葬如果説有壟斷,有些帶有一定的自然壟斷特徵,比如一個縣裏,每年死亡人口數量是相對穩定的,有一個殯儀館就夠了,不可能要建若干個殯儀館來競爭。”
提醒喪葬用戶理性消費
此外,竇玉沛指出,殯葬的消費具有一定的心理消費的特徵。“我所説的心理消費,因為殯葬有從眾心理、有攀比心理,有大操大辦、顯貴露富的心理,這樣的心理就扭曲了殯葬管理的價格。”竇玉沛説,“比如骨灰盒,所有的殯儀館必須有100元的骨灰盒,滿足不同消費水平人的需要,但真正的消費者進去之後就問哪個最貴,説這個3萬,他在這時不去看看值不值3萬,他認為只有花了3萬了,他對死者的心盡到了,就是這種心理消費扭曲了殯葬的價格,我們要提醒喪葬的用戶要理性的消費、合理的消費。”
【孤兒收養】
無養育條件孤兒院將被接管
現在孤兒收養問題廣受關注,就此,李立國&&,關於棄嬰、孤兒的收養監護責任和要求,我國的民法通則、收養法和未成年人保護法有一系列明確規定。在棄嬰、孤兒的收養上,一方面民政部門要負起責任,有關部門也要依照相關法律各司其職、協調配合。
“我們也要正視客觀事實,存在一些棄嬰、孤兒被個人和民間機構收養的情況。”李立國説,“個人和民間機構自行收養棄嬰、孤兒是一種愛心的體現和奉獻,我們是充分肯定、高度評價的。但自行收養行為怎樣納入到法律支持範圍內,怎樣達到兒童利益最高原則,有利於棄嬰、孤兒的健康成長,這也是我們現在面臨的社會管理和服務課題。”
今年1月以來,民政部對個人和民間機構自行收養棄嬰、孤兒的情況進行了普查,搞清了基本情況,研究了初步的解決措施。
李立國説,對於具備條件的個人和機構願意繼續收養的,民政部門可採取合辦和委託寄養方式來加強管理、服務。對於不具備養育條件的,民政部門要接手管理,以利於對兒童的負責和保護。具備收養少量棄嬰、孤兒條件的,民政部鼓勵並提供服務,依法辦理收養手續,建立法定收養關係。李立國説,這些初步措施是在我國現行法律法規框架內研究提出的,還有待於進一步論證和達成部門共識加以落實。
| ( 編輯: 李志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