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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評:根治欠薪,這項法規很給力!
2020-01-10 08:50:48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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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 斐

  近日,《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正式公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人介紹説,“《條例》的制定,是近年來治理欠薪工作成功經驗的制度化提升,是依法治欠的重要體現和制度保證,彰顯了黨中央、國務院對根治欠薪工作的高度重視,順應了社會各界對根治欠薪的期盼和呼吁,開啟了依法治欠的新階段”。

  這一評價,毫不誇張。“拖欠農民工工資是昧良心行為。”但是,根治農民工欠薪問題光靠道德譴責是不行的。法規有牙齒,農民工的工資才會有保障,農民工工資“基本無拖欠”的目標才能實現。令人欣慰的是,《條例》真的很給力。

  一是推進了治理農民工欠薪法律制度從零散化轉向整合化。我國關于農民工工資的法律保護,一方面散見在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中。這些法條相對原則化,現實操作比較難把握,比如工程款糾紛問題,現行條款難以對清償主體作出有效的認定。另一方面相關主題的規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規、規章,制度層級較低,也存在治標不治本或者立法范圍過于狹窄的問題。相比之下,《條例》是各項工資保障制度的整合、定型和法治化,開啟了依據行政法規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新階段。

  二是推進了治理農民工欠薪追討方式從階段性轉向日常性。每年的年末歲尾,是農民工討薪的高發期,也是各級政府治理農民工欠薪的集中期。但是,根治欠缺,重在平時。農民工工資,不能“年終討”,必須“平時清”。對此,《條例》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與農民工書面約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規定的工資支付周期和具體支付日期足額支付工資,並且,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通過銀行轉賬或者現金支付給農民工本人,不得以實物或者有價證券等其他形式替代。因此,治理農民工欠薪就可以納入到日常的法律監管中,矛盾化解在平時,年終歲尾討薪忙現象將得以有效緩解。

  三是推進了治理農民工欠薪法律模式從追懲型轉向預防型。拖欠農民工工資,一個重要的原因是行業管理失范,尤其是建築行業存在的墊資施工、違法分包、層層轉包等亂象,以及資金混用問題,讓處在資金鏈最末端的農民工承受了最大的風險。對此,《條例》明確只有滿足施工所需要的資金安排,項目才能開工建設或者頒發施工許可證;政府投資項目不得由施工單位墊資建設;建設單位應當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存儲工資保證金或者提供金融機構保函,從源頭降低欠薪發生的可能性。此外,建設單位要從源頭上將人工費用剝離出來,優先撥付到專用賬戶,立法的精細程度也可見一斑。

  四是推進了治理農民工欠薪打擊力度從弱懲罰轉向強威懾。一個現實的例子是,法院對拖欠工資的企業,只能責令其支付工資,並且最高罰款不超過2萬元,與動輒數百萬元甚至上千萬元的拖欠工資數額相比,這差不多只能算“罰酒三杯”。此次《條例》對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法律責任作出了明確規定。按照《條例》規定,對違反規定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執行;逾期不支付的,向勞動者加付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賠償金;涉嫌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如果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將會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在政府採購、招投標、融資貸款、市場準入、稅收優惠等方面受到限制,“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勞有所得,民生大事。目前,我國農民工的數量超過2.88億。這些遍布在城市的建設者辛勤地揮灑汗水,無非是為了賺得一份辛苦錢,讓整個家庭的生活更加幸福。這是一個簡單的訴求,也是一個美好的願望。隨著《條例》即將正式施行,依法治理欠薪開啟新階段。期待各地各部門,以推動《條例》在執行層面落地來回應農民工的期待,讓農民工不再憂“薪”,讓農民工的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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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權發布)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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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馬若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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