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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手跑偏後職工上行下效 縣文聯被“一鍋端”
2019-02-03 07:53:11 來源: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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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腐利”被“一鍋端”的縣文聯

  2017年12月,貴州黔東南州天柱縣紀委收到縣文聯主席陶通坪存在違規超標報銷差旅費、私車公養等問題的舉報件。

  “一個單位的政治生態如何,關鍵就在‘一把手’這個‘關鍵少數’。如果‘一把手’出了問題,往往會出現嚴重腐敗問題。所以不僅要查清楚反映陶通坪的問題是否屬實,還要深入了解縣文聯整個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整體狀況。”收到問題線索,天柱縣紀委高度重視。

  結合陶通坪的問題線索,縣紀委從綜合把握“樹木”與“森林”情況的高度,有點有面,點面結合,把查辦陶通坪有關問題線索與推進縣文聯黨風廉政建設大局結合起來。沒曾想,查一人卻引出“一窩”。

  2018年1月,天柱縣紀委召開問題線索研判工作會,對陶通坪有關問題線索進行分析研判。

  “縣文聯沒有公車,私車公養問題應該重點核查。”

  “陶通坪的信訪舉報屬于典型的‘四風’問題,必須嚴肅查處。看似事小,實則是大問題。”

  “違規超標報銷差旅費用,可以調取其財務資料進行核查。”

  會上,針對問題線索處置,大家各抒己見。

  “如果問題屬實,陶通坪作為縣文聯‘一把手’,是否存在授意下屬違規處理賬務等問題?該案中是否還存在其他幹部違紀問題?是否屬于窩案?”天柱縣紀委主要負責人強調,要充分考慮舉報件所涉及問題帶來的影響。

  經綜合研判,天柱縣紀委擬定初核方案,準備從財務賬簿上進行突破。隨即,由天柱縣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牽頭,其他相關科室協助配合對反映的問題線索展開初核工作。

  不到兩個月,天柱縣文聯主席陶通坪等人的違紀違法事實就浮出水面。

  通過調取該單位近年的財務資料、銀行流水記錄、相關人員談話等,調查組發現,除了報銷車輛保險、維修經費等費用外,陶通坪還存在夥同吳玉貞(時任縣文聯副主席,分管辦公室和財務工作)和財務報賬員羅政虛列支出、重復報銷、套取刊物印刷費等問題。

  隨後,天柱縣紀委監委對陶通坪、吳玉貞、羅政三人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2013年7月至2018年2月期間,陶通坪、吳玉貞、羅政三人採取虛報刊物印刷等費用、重復報銷活動開支和讚助費不入賬等手段套取國家公款共計497948元。

  時間回溯到2013年7月,時任縣文聯主席陶通坪向分管財務副主席吳玉貞提出在縣財務撥給文聯的印刷費上“動手腳”,用來解決單位幹部職工的“福利”。

  “中央和省委命令禁止違規發放津補貼,這樣做會不會有問題?”面對陶通坪的提議,吳玉貞既“心動”又“害怕”。

  “文聯這麼個小單位,沒權沒勢的,有誰會來查?不怕。”説幹就幹,陶通坪很快就將這個想法變成“現實”。

  如此,“一把手”跑偏,領導班子建設脫離正確軌道,職工上行下效。

  福利來源,除天柱縣文聯刊物印刷經費每年預算十萬元之外,還有縣內私營企業和相關單位讚助縣文聯徵文活動費用。

  同時,陶通坪以經費緊張為由,到部分縣直部門“化緣”,得到部分資金。扣除稅款12645元、其他開支52165元和結余16658元(由財務人員羅政保管),上述渠道獲得的397540元,被陶通坪、吳玉貞、羅政三人共同私分。其中,陶通坪個人分得140580元,吳玉貞個人分得116380元,羅政個人分得140580元,其余款項18940元被發放給縣文聯的其余幹部。

  陶通坪、吳玉貞、羅政三人心存僥倖,在幹部福利上動歪腦筋。如此“福利”,實則“腐利”,違反了黨紀國法,破壞了社會公平,影響的是黨的形象。

  在組織核實、立案審查調查過程中,陶通坪、吳玉貞、羅政積極配合組織調查,如實供述紀檢機關尚未掌握的違法犯罪事實,真誠悔過,積極退贓,上繳違紀所得。天柱縣紀委監委綜合考慮問題性質、程度和影響等因素,採取了不同的處置措施。

  2018年11月,陶通坪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吳玉貞被開除黨籍、降為辦事員;羅政被開除黨籍、降為辦事員。(貴州省紀委監委 楊海燕 王繼義 || 責任編輯 代江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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