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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紀委原副書記、省監委原副主任邱大明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18-12-20 11:08:38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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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12月20日電 日前,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吉林省紀委原副書記、省監委原副主任邱大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邱大明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幹擾審查調查工作,泄露中央巡視移交線索處置情況,違規幹預、插手違紀違法案件查處並跑風漏氣,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公車私用,收受禮品禮金;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低價購房,為自己及近親屬謀取利益;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幹預司法、執法活動;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款,涉嫌貪污犯罪。

  邱大明身為省級紀檢監察機關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政治意識全無,執紀違紀、執法犯法,將監督執紀權變為謀取私利的工具,與商人老板勾肩搭背,大搞權錢交易,嚴重損害了紀檢監察幹部形象,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邱大明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免去其第十一屆吉林省委委員職務,終止其吉林省第十一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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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徐宙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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