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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向西藏反饋督察情況
2018-01-03 20:40:52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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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拉薩1月3日電(記者高敬、張京品)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3日向西藏自治區反饋督察情況。督察指出,雖然近年來西藏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積極成效,但與西藏所處特殊重要地位相比,與中央要求和群眾期盼相比,還存在差距。

  一是貫徹落實國家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有差距。督察發現,西藏不少幹部對建設國家生態安全屏障的重要性認識還不夠深刻,滿足于自然賦予的良好生態,認為西藏地域廣、生態本底好、環境容量大,即使有點污染或破壞沒什麼大不了。《西藏自治區環境保護考核辦法》在具體執行過程中存在降低要求、考核不嚴的情況,將沒有達到2016年考核細則合格條件的7個縣考核為合格等次。

  二是部分領域開發建設活動環境管理還較為粗放。墨竹工卡縣等部分地區礦産資源開發管理粗放,至督察時仍未完全整改到位。2013年以來,西藏全區共有242個農村公路項目環保未批先建,其中20個項目至今尚未取得環評審批手續。西藏自治區旅遊發展委2017年1月編制的《西藏自治區“十三五”旅遊發展規劃》,未與自然保護區規劃相銜接,違規將部分重點項目規劃在自然保護區緩衝區內。此外,西藏旅遊景區環境管理不到位,多數未建成污水處理設施,存在污水直排現象。

  三是一些環境保護基礎工作還比較薄弱。根據規劃,西藏全區“十二五”期間應新建15座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水收集管網354.9公里,相應中央資金也早已到位。但截至督察時,除樟木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受地震影響不再建設外,仍有9座生活污水處理廠、60公里污水收集管網未建成。已經建成的10座污水處理廠中有6座不能穩定正常運作,部分城鎮生活污水得不到有效處理。此外,危險廢物監管存在底數不清、去向不明、管理缺失的情況,多數危險廢物處置中心運作管理不規范。

  2017年8月15日至9月15日,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對西藏自治區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截至2017年10月31日,督察組交辦的1022件環境問題舉報已辦結1020件。其中責令整改882件,立案處罰784件,罰款2787萬元,立案偵查2件,拘留2人,約談232人,問責1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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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張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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