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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零食,不一定適宜您吃
2017-05-19 07:37:44 來源: 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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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我們走進超市的時候,不難發現龜苓膏、酸梅湯、涼茶、人丹梅、阿膠棗、茯苓餅、金銀花、首烏茶等各種中藥零食。而選擇這些中藥零食的多為80後、90後女性,她們認為中藥零食具有中藥和零食的兩種特性,既能飽口福,又能保健治病。不過,有關中醫專家卻認為,盡管中藥零食屬于藥食同源的商品,但是由于這類商品含有“藥”,食用不慎會帶來副作用。

  在一家大型超市裏,短短半小時內就有20人左右購買中藥零食。

  一名超市導購員正在往貨架上放各種中藥零食,問她銷路如何?導購員笑呵呵地説:“不瞞您,今年的中藥零食銷路很好。銷路好,我的獎金也高了。”接著,導購員又介紹,中藥零食有攜帶方便、口味適宜的優點,因此頗受年輕人喜歡,因為在工作快節奏的年代,食用方便成了很多年輕人的首選目標。

  一位在高檔寫字樓工作的劉小姐説,她單位裏的年輕職員都喜歡吃中藥零食。午休和茶歇的時候,大家三五成群圍在一起,喝喝茶水、聽聽音樂、聊聊家常、吃吃零食,不但能夠增進彼此間的感情,而且大家還交換各自的中藥零食,做到“資源共用”。劉小姐説,不但是年輕女性,一些男職員也加入了中藥零食一族,因為單位裏禁煙,吸煙要到單位外面,很不方便,再説吸煙有害身體健康,所以有些吸煙的男性職員以中藥零食代替香煙。至于中藥零食究竟有什麼保健治療作用,她坦言自己對中醫藥知識根本不懂,從未關注過中藥零食的作用,只是按照口味經常調換各個品種。

  那麼,中藥零食能否經常吃?是否具有保健治療作用?有關專家認為,中藥零食通常是指含有中藥成分的零食,其中的中藥成分是經衛生部門規定的藥食同源范圍內的可添加物品。既然含有中藥成分,就“是藥三分毒”,盲目食用會有副作用。中醫雖然講究“藥食同源”,但是藥食同源的食物本身具有不同的藥性,在吃的時候也是要辨證的。

  中藥專家表示,中藥零食確有其獨到的功能,但並非所有人都適合食用這些含有中藥成分的零食,市民應根據各自體質的特點適量食用,否則可能會對身體的健康造成影響。如紅棗能補血,但主要適合氣虛或血虛體質的人群,棗的性質比較熱,如果本來就是較熱的體質,吃棗只會讓身體更熱;夏天常見的龜苓膏,可清熱解毒,但是這類中藥零食本身比較寒涼,胃寒和脾胃虛弱的人還是少吃為好,女性經期也盡量別吃,其所含的龜板有興奮子宮和促進血液迴圈的作用,孕婦一定不能食用;又如茯苓餅能健脾胃,不過由于含糖量高,所以血糖偏高者不宜;薄荷糖可以清咽利喉,但是陰虛及氣虛類人群不能吃;酸梅汁能生津斂肺,發熱及腸炎初期的患者卻不可以喝;黑芝麻糊有潤臟美膚的功效,而慢性腸炎及腹瀉者卻要遠離它。

  除了中藥零食要根據不同的體質確定是否適宜食用外,還應該對中藥零食産品成分予以關注。上海市執業藥師協會的專家指出,雖説中藥零食含有中藥成分,但是它並不是保健食品,是一種普通食品。在外包裝上,保健食品有“食健字”號,而普通食品有“食字”號。保健食品與普通食品不同處是前者具有特定的保健功能,適宜于特定人群,而後者則沒有保健功能。中藥零食盡管不同于保健食品,屬于普通食品,但也應慎食,其中添加的中藥成分雖説微量,但經常大量食用對人體也有影響,因此購買時要注意中藥零食所含的成分。

  我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條明確指出:“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説明書應當清楚、明確,容易辨識。”可是,市場上出售的大部分中藥零食只是在標簽、説明書上列出食品所含成分,而對成分的具體含量卻沒有標注清楚。消費者在購買時,往往無所適從。

  必須注意的是,有的中藥零食還通過非正規形式的廣告宣傳適宜人群甚至所謂的“療效”,而對不適宜人群卻沒有明確告知。按照廣告法的規定,食品即使是保健食品也是不能宣傳療效的,很顯然,這樣的宣傳有誤導消費者之嫌。更何況,我國消費者普遍缺乏醫療保健常識,對商家的宣傳很難辨別真假與否。因此,消費者不要輕信廣告宣傳。對于某些經常食用的中藥零食,最好能夠咨詢一下中醫師或者中藥師,以免盲目食用中藥零食效果事倍功半,甚至適得其反。文/鄔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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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張欣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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