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門日前聯合印發《2018年降低企業杠桿率工作要點》&&,將深入推進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壯大實施機構隊伍、增強業務能力,拓寬實施機構融資渠道,引導社會資金投向降杠桿領域,完善轉股資産交易機制,開展債轉優先股試點,推動市場化債轉股與完善現代企業制度有機結合,加強轉股股東權益保障。
吉林省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張依群對《證券日報》記者&&,債轉股是多年來減輕企業債務負擔、降低企業杠桿、減輕企業財務成本費用負擔的有效方法。之前的幾輪國有企業改革和股份制改造都不同程度實施了債轉股這種作法,取得了一定的效果,隨着國有企業債轉股的實施,企業經營能力和市場競爭力得到顯著提高,經營效益不斷改善,同時對國民經濟也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五部委聯合發文凸顯出降低企業杠桿,推行債轉股不是簡單的事情,而是需要政府相關部門的共同努力和配合才能保證降杠桿工作的順利實施,這也是積極財政政策更加積極的具體體現。張依群説。
《工作要點》提出,加快推動“僵屍企業”債務處置。包括完善“僵屍企業”債務處置政策體系、破除依法破産實施障礙、完善依法破産體制機制等。也就是説,在債轉股的同時,會嚴防輸血“僵屍企業”。國家發改委新聞發言人嚴鵬程&&,在政策方面,2016年10月份國務院發布《關於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的意見》,明確規定嚴格禁止“僵屍企業”市場化債轉股。近期人民銀行發布的通知也明確要求,降準資金不能用於“僵屍企業”。在機制方面,建立以市場化和法治化原則為核心的一整套制度,確保“僵屍企業”和應退出企業無法通過債轉股續命。
張依群&&,實施債轉股要堅持市場化原則和企業自主、自願和互惠互利、共擔風險原則推進,不可將其行政化、搞拉郎配,不可簡單複製企業債、債轉股、上市流通、市場攤銷的循環模式,要確立市場債轉股的規則標準,樹立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合法經營的道德誠信,不可借市場化債轉股之名行轉移脫逃債務風險之實,把企業債務責任變成無限或無效權益,而應讓企業從債務和股份的轉換過程中各得其利、相得益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