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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烯碳退”謝幕在即 年內A股5家公司退市
2018-07-17 作者: 記者 吳黎華/北京報道 來源: 經濟參考報

  繼退市吉恩、退市昆機之後,“烯碳退”也將迎來終點。由此,自2018年以來,滬深兩市已經先後有5家上市公司遭遇退市。

  烯碳退臨近終點

  烯碳退正在走近終點。根據該公司發布的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十次風險提示公告,該公司股票的最後交易日為7月17日。截至7月16日收盤,烯碳退收報于0.64元/股,當天大跌9.86%,截至目前,總市值僅為7.39億元。

  Wind統計數據顯示,從6月5日到7月16日的29個交易日中,烯碳退累計下跌了86.50%,期間總成交額為6.46億元。自6月5日退市整理期開始交易以來,烯碳退就一路跌停。6月26日,烯碳退告別了單日千元、萬元的交易量級,全天成交482.5萬元。6月27日,烯碳退跌破1元/股,成為市場上第二只“仙股”,當日成交量也急劇放大,全天成交額為7208萬元。6月29日,烯碳退遭遇第16個跌停,全天成交額為9271萬元,換手率達到10%。7月2日,烯碳退徹底打開跌停。

  數據顯示,截至今年一季度末,烯碳退的A股股東戶數為16.48萬戶,前10名股東持股比例為17.83%。根據公告,該公司控股股東銀基集團托管于長城證券的股份,被長城證券根據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2018(浙)02執426號《協助執行通知書》強制賣出(可售凍結賣出)。2018年7月10日通過深交所集中競價交易方式賣出銀基集團持有的公司股份2069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1.79%;7月11日賣出94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0.08%。經過此次權益變動,銀基集團持股比例從11.27%降至9.40%。

  盡管退市在即,仍有一些投資者對烯碳退恢復上市抱有期待進而進行豪賭。7月13日,深交所披露了一周市場監管情況。在市場交易監管動態方面,深交所當周共對202起證券異常交易行為進行了分析,對于涉及盤中拉抬打壓、虛假申報、反向交易等異常交易情形,及時採取了自律監管措施,對買入“*金亞”“烯碳退”金額居前的14個賬戶進行了風險提示。業內人士則提示,會計師事務之所以持續經營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以及內控存在重大缺陷等理由,對烯碳退的2017年財報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這也意味著以後烯碳退想要重新恢復上市,必須要清理掉這些不確定性因素。

  7月13日,深交所還對該公司下發了關注函。關注函提到,該公司應當在股票被終止上市後及時做好相關工作,以確保公司股份在本所退市整理期屆滿後45個交易日內可以進入股份轉讓係統挂牌轉讓。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分別于2018年6月1日和7月3日向該公司發出兩份關注函,督促其盡快完成委託證券公司提供股份轉讓係統挂牌轉讓服務的相關工作並及時公告。該公司在關注函的回復中稱,將盡快完成聘請工作,同時及時履行相關資訊披露義務。但截至目前,該公司仍未就委託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進入股份轉讓係統挂牌轉讓服務等具體情況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兩市非標退市第一單

  今年5月28日,深交所宣布對*ST烯碳做出終止上市決定,這是2018年度深交所首家被強制終止上市的公司,同時也是滬深兩市第一例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非標”意見後退市的上市公司。深交所表示,*ST烯碳2014年、2015年、2016年連續3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為負值,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6日起暫停上市。2018年4月28日,公司披露的2017年年度報告顯示,公司財務會計報告被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上述情形屬于《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修訂)》規定的公司股票應終止上市情形。

  *ST烯碳同日發布公告稱,公司股票自2018年6月5日起進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為30個交易日,預計最後交易日期為2018年7月17日,退市整理期屆滿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對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終止上市後,將轉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係統進行股份轉讓。當天,該公司同時宣布更換董事長和總經理,黃遠成申請辭去公司董事長、董事、法定代表人等職務,魏超文申請辭去公司總經理職務,辭職後仍為公司董事,並被選舉為公司董事長。

  資料顯示,在今年4月28日*ST烯碳發布2017年年報以及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意見後,當日同時披露了退市風險警示。5月15日,*ST烯碳提出聽證申請。5月24日,深交所上市委員會召開*ST烯碳終止上市聽證會,現場聽取了*ST烯碳的申辯意見。深交所表示,依據上市委員會的審核意見作出*ST烯碳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標準客觀、事實清晰、依據明確。

  6月21日,烯碳退召開了2017年度股東大會,會議召開後,因部分股東情緒激動,現場的正常秩序無法維持,導致現場股東大會無法正常進行,無法履行正常的審議程式形成最終表決意見。根據《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第四十二條的規定,烯碳退董事會宣告2017年度股東大會終止召開,未形成最終決議。公告顯示,該公司將擇機召開臨時股東大會,重新審議包括2017年年度報告在內的一係列提案。

  退市常態化持續推進

  A股上市公司退市難一直以來飽受詬病,一些上市公司長期“僵而不死”,使得投資者熱衷于炒作重組,引發劣幣驅逐良幣,扭曲了市場的估值體係。2018年以來,隨著退市制度的日益完善和退市力度的顯著增強,這一情況正在得到扭轉。

  今年3月2日,證監會宣布就修改《關于改革完善並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幹意見》公開徵求意見。此次修改內容主要包括,強化滬深證券交易所對重大違法公司實施強制退市的決策主體責任,明確規定上市公司構成欺詐發行、重大資訊披露違法或者其他重大違法行為的,證券交易所應當嚴格依法作出暫停、終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決定。在完善重大違法行為退市制度的同時,修改後的新規還將進一步加大對財務狀況嚴重不良、長期虧損、“僵屍企業”等符合退市財務指標企業的退市執行力度。稍後,滬深交易所出臺了《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

  種種跡象顯示,2018年以來,交易所對于推進上市公司退市常態化以及強制退市力度顯著增強。今年以來,滬深兩市已經先後有包括上交所的吉林吉恩鎳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ST吉恩”)、沈機集團昆明機床股份有限公司(簡稱“*ST昆機”),深交所的銀基烯碳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烯碳退”)、金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金亞科技”)、江蘇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雅百特”)遭遇退市。其中,*ST吉恩觸及凈利潤、凈資産和審計意見等三項退市指標,*ST昆機觸及凈利潤和凈資産兩項退市指標,烯碳退為滬深兩市第一例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非標”意見後退市的上市公司,金亞科技和雅百特則是因為涉及財務造假和資訊披露違法違規而被啟動強制退市機制。

  深交所表示,在現有法律框架下,資本市場已基本建立了多元化、市場化的退市指標體係和嚴格、穩定的退市實施機制,逐步實現了退市的“常態化、法制化、市場化”。下一步,深交所將嚴格落實退市主體責任。一方面,嚴把退市執行關,對觸及退市條件的公司“出現一家,退市一家”;另一方面,進一步完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制度,優化財務類和市場類退市指標體係,對持續經營能力存疑或存在重大不確定事項的高風險公司加大風險警示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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