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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為搬離深圳”實乃偽命題
2018-07-10 作者: 孫飛 來源: 經濟參考報

  近期,一些社會輿論炒作“華為搬離深圳”。

  華為會搬離深圳嗎?一些文章稱7月初華為將研發部門從深圳搬往東莞,“動用40輛8噸貨車”“車輛約1500輛”進行搬家,“有2700人從深圳到東莞松山湖溪流坡村上班”,搬家的貨車上甚至裝有“華為搬遷專用車輛”標識。但早在2012年,華為即在東莞成立了終端公司,經營範圍包括開發、生産、銷售通信電子産品及配套産品等,這也顯示出企業建廠設區的正常布局早已有之,遵從企業發展的市場規律,是正常的企業行為。

  華為官方已給出明確答覆,華為公司相關負責人&&,在今年4月4日,深圳市政府和華為公司簽署“扎根深圳,展望未來”合作協議便已表明華為會留在深圳,不會搬遷。華為總裁任正非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更是&&:“我們從未想過外遷,我們總部基地永遠在深圳。”

  實際上,在華為日漸成為一家全球化企業的過程中,狹隘的評價“華為搬離深圳”實際上是一個偽命題。在華為逐漸成為有代表性的民企後,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可以理解,但輿論傳播應當尊重事實,不應動輒聽見風就當成雨,誇大甚至歪曲事實。換一個角度,從區域經濟的發展考慮,從促進粵港澳大灣區等區域一體化建設出發,要摒棄“華為搬遷”論調;再放寬視野,建設全球化企業,要有全球化的布局思維;構建好的營商環境,還要讓企業“搬得了家”。

  目前,華為擁有16個全球研發中心,28個聯合創新中心,日漸成為一家國際化、廣布局的大型民企。如果説在東莞有業務就是“華為搬往東莞”,那麼華為在全球多個國家有研發中心豈不是“華為搬離中國”?在全球化不斷深化的背景下,全球化企業的建設,要有全球化的布局思維,輿論則要給予全球化角度考量的包容維度。

  與此同時,在粵港澳大灣區、深莞惠一體化的建設過程中,作為經濟行為主體的企業,有望發揮更大作用。華為將部分業務由深圳往東莞布局,從深圳龍崗到東莞松山湖僅距離約50公里,這也將推進灣區腹地的不斷融合、區域經濟的協同發展,使相對落後的地區通過産業承接獲得經濟發展機遇。

  在不少分析人士看來,客觀的經濟規律決定了區域間的産業轉移、産業承接現象。隨着一線城市房租、人力資源等要素成本的增長,企業可能把部分産業轉移至成本較低的二三線城市,近年來富士康在中部地區建廠即是如此。而産業轉移的實現,也將帶動相對不發達區域的經濟增長,實現區域經濟的協同發展,為中國經濟新舊動能轉換提供“馬力”。

  一定程度上來看,在當前一線城市房價較高的背景下,一些觀點也將高房價與“華為搬離深圳”直接&&。但要素的價格走勢遵從市場規律,這些問題的解決正有賴區域經濟協同發展,灣區廣闊腹地推進融合,東西部發展差距不斷縮小。

  華為公司2017年的成績單十分亮眼,實現全球銷售收入6036億元,同比增長15.7%。在華為日漸成為中國有代表性的民營企業的同時,其日常經營行為也被不少人拿着“放大鏡”注視。

  在這次的“華為搬離深圳”前,近年來“不要讓華為跑了”“華為拋棄深圳”屢屢成為自媒體炒作熱點,含有“華為”標題的文章更是成為自媒體“嚇尿體”的“標配”。如同娛樂明星一樣,“明星企業”也承受更高的關注度,但過多的輿論紛擾也對企業發展帶來考驗。

  退一步説,構建好的營商環境、輿論環境,要讓企業“搬得了家”。一位“借殼”登陸資本市場的上市公司負責人曾告訴筆者,由於殼公司註冊地在中部某省,借殼上市後想將註冊地搬回自己公司的所在地,“受到殼公司所在地的很多阻力”。

  千金買馬骨,終贏得愛馬美談;築巢引鳳凰,需讓企業有“搬家的自由”。

  良好的營商環境猶如參天大樹,在企業需要的時候給予養分、為其遮風避雨,在企業不需要的時候不過多干擾、任其展翅翱翔。營商環境的軟實力,才是投資人才的“強引力”,更是經濟發展的創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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