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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科研項目經費“包乾制+負面清單”管理辦法

  1月4日,記者了解到,市科技局、市財政局聯合製定了《重慶市財政科研項目經費“包乾制+負面清單”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賦予科研單位和科研人員更大的科研經費自主支配權,以進一步激發科研人員創新創造活力,切實提升科研經費使用效益。

  據悉,財政科研項目經費“包乾制+負面清單”管理是針對我市科技發展專項資金資助的科研項目。《辦法》明確,在人才類和基礎研究類科研項目中實行“包乾制+負面清單”管理。從事基礎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的獨立法人科研機構,具備條件的可以開展經費包乾制試點。其他需要納入“包乾制+負面清單”管理的項目,由市科技局會同市財政局按照國家對科研經費管理改革有關要求,根據每年的重點任務安排和工作需要確定。

  具體來講,財政科研項目經費“包乾”,包括用途包乾和使用包乾。其中,用途包乾是指項目經費實行定額資助,取消項目經費預算編制,經費支出不設置科目限制和具體比例限制,與項目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費用據實開支。使用包乾是指實行項目負責人簽字報銷制,對項目研發活動發生的相關費用據實開支報銷,但財政科研經費不對科研項目實施兜底,項目研究經費不足部分由項目單位自行籌措。

  不過,實行“包乾制”旨在為科研單位和科研人員減負放權,並不是將財政科研項目經費一發了之、放任不管,而是實行“負面清單”管理。為此,《辦法》列出了不得違規列支設備費、不得違規列支業務費、不得違規列支勞務費,以及不得以虛假業務、虛開發票、虛假合同等方式報銷套取科研經費等8項禁止支出事項,保證科研經費的使用效率。

  “簡單地説,財政科研項目經費不設置條條框框,在財政科研項目經費總額不變、經費支出不違背‘負面清單’的前提下,對項目經費支出不設科目比例限制,項目負責人可根據項目研究實際需要自主決定項目經費支出,自己説了算。”市科技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首席記者 張亦築)

編輯: 劉文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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