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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懲戒+民事賠償 土地復墾綠起來

土地復墾整治前。

土地復墾整治後。(涪陵區檢察院供圖)

  “煙葉長勢很好,再過半個多月就可以收割了!”近日,涪陵區檢察院長江生態檢察官李姣再次前往該區焦石鎮楠木村,望著土地裏一行行綠油油的煙葉在微風中搖曳生姿,心裏愈發踏實。

  而正是檢察機關“刑事懲戒+民事賠償”的嚴格執法,才讓這片土地重新復耕綠起來。

  “養牛場”變成採石場

  之前,這裡卻是另一番樣子。

  楠木村地處武陵山麓,植被繁多,是天然的養殖場。得天獨厚的條件讓袁某動了心。2019年11月,袁某以妻子的名義註冊了涪陵區“養得多”肉牛養殖場。立項備案手續完成後,後續各類事項推進卻沒那麼快。為加快進度獲取經濟利益,袁某心生一計:“先施工再辦手續”。

  於是,在未取得合法手續的情況下,袁某找來了施工方陶某,雙方口頭約定達成了一個“兩不來協議”,即陶某為修建養牛場平整場地,挖出的石頭由陶某自行處理,同時袁某也不另行支付陶某平場費用。隨後,陶某又邀請了何某、羅某二人參與施工。

  不到4個月,袁某等人已開採石頭1.7萬餘噸,銷售金額超70萬元。原本計劃建設的養牛場,卻變成了大型採石場。2020年底,當地鎮政府在調研期間,發現袁某等人存在非法採礦行為,遂將線索移送至公安機關。

  檢察機關精準定性“兩不來協議”

  袁某是否具有非法採礦的主觀故意?礦産價值怎麼估算?“兩不來協議”又如何定性?公安機關立案後,涪陵區檢察院長江生態檢察官辦公室依法提前介入引導偵查,並對證據的收集、提取、固定、鑒定以及案件的偵查方向、法律適用等提出具體意見。隨後,公安機關偵查完畢後,於2021年11月8日,將該案移送涪陵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根據‘兩不來協議’,我並沒有販賣石頭從中獲利,怎麼就是非法採礦了?”承辦檢察官李姣在審查案件中發現,袁某堅持聲稱“兩不來協議”是雙方簽訂的養牛場平場工程承包合同,並不是非法採礦。

  如何界定“兩不來協議”的性質成為突破該案的關鍵點。根據行刑銜接機制,李姣先後前往涪陵區規自局、涪陵區發改委等行政機關和挖掘機協會走訪調研,厘清該份民事協議與非法採礦犯罪行為之間的區別和&&。

  礦産資源屬於國家所有,任何人不得隨意開採。經查,在該案中,袁某等人修建養牛場並未辦理相關手續。綜合各方意見,李姣判定,“兩不來協議”因違反了法律強制性規定而無效。

  “我們自願認罪認罰,之前還是不懂法,沒有意識到擅自採賣石頭的行為已經涉嫌犯罪。”在強有力的證據面前,袁某等人主動承認了犯罪事實。

  18天完成土地復墾

  案件事實清楚了,袁某等人也認罪認罰了,但採石場留下的深坑如何修復,涪陵區檢察院長江生態檢察官辦公室一直思考着。

  回憶起當時被破壞的情景,李姣仍記憶猶新:養牛場的開採範圍比原選址範圍擴大了10倍,非法佔用土地面積近1萬平方米,更是向地表下挖了5-6米。通過無人機拍攝,可見一個面積巨大的深坑。

  “非法採礦不僅破壞了土地資源和生態環境,裸露的岩石地面還容易發生水土流失和次生災害,威脅當地老百姓的人身和財産安全。”李姣下定決心,要在最短時間內推動袁某等人先行復墾。

  “誰破壞、誰修復,你們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檢察官對袁某等人耐心細緻地講法理、擺道理,並將其是否積極復墾作為量刑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隨後,袁某等人逐漸轉變了態度,主動&&願意修復受損土地。18天后,大部分土地已初步復墾完成。

  今年初,涪陵區檢察院以非法採礦罪對袁某等4人提起公訴,並依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判令袁某等4人支付林地生態服務功能損失費和生態修復費。同年5月,涪陵區法院對本案作出判決,4名被告人因構成非法採礦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至七個月不等的刑期,各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至一萬五千元不等。

  如何讓“沉睡”的土地“活”起來?檢察機關與焦石鎮政府達成了共識,考慮到土地不再適合種植低效益的農作物,便通過土地流轉,調整種植結構,引進高附加值經濟作物,在復墾的土地上種植煙葉,實現土地的有效利用,助力農民增收致富,這才有了李姣見到的綠油油的煙葉。

  本報記者 張莎 實習生 王懿瑤

編輯: 劉文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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