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重慶市城市道路照明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政策解讀新聞通氣會舉行。記者從會上獲悉,該《辦法》將從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辦法》明確,城市道路照明亮燈率由原來的95%提升至快速路、主幹道的亮燈率應當不低於98%,次幹道、支路的亮燈率應當不低於96%。城市道路設施完好率應當不低於95%,若因應急搶險對城市道路照明設施造成損壞的,應急搶險單位應當及時通知城市道路照明主管部門,在應急搶險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補辦手續並修復或者配合修復。
此外,針對小巷、街巷容易被維護管理部門忽略出現沒有路燈的情況,《辦法》明確,配套建設的城市道路設施與主體工程應當做到同步設計、同步實施、同步驗收和同步使用,裝燈率應當達到100%。
在強化節能環保方面,《辦法》對城市道路照明智能控制系統提出要求,鼓勵採用新技術、新材料和低能耗環保産品,提高城市道路照明節能水平,但不得過度照明。“未來還將督促各區縣對轄區內高能耗、大功率照明設施進行摸排。”市城市管理局相關負責人&&,明年將持續提升全市LED路燈應用佔比。
《辦法》還提到,新建城市道路照明設施應當推動多功能燈桿建設,實現“一桿多用、多桿合一”,並明確了産權單位對搭載設備運行、維護、安全的責任。(記者 崔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