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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用法治力量築牢長江上游生態屏障

  重慶地處長江上游和三峽庫區核心地帶,是長江上游生態屏障的最後一道關口。10月19日,記者從市司法局獲悉,近年來我市堅決貫徹“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強化“上游意識”,勇擔“上游責任”,堅持高質量立法、零容忍執法、恢復性司法,積極運用法治力量建設山清水秀美麗之地,取得了不錯成效。

  從2020年起,長江幹流重慶段水質保持全年為優,長江支流重慶段全面消除劣V類水質斷面,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保持100%,重點河流生態系統、濕地生態系統穩定性顯著增強。

  高質量立法築源頭屏障

  “保護生態環境,源頭預防很重要,為此,我市堅持高質量立法,用嚴密的法治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可靠保障。”市司法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我市堅持立、改、廢、釋並舉,從生態系統整體性和長江流域系統性着眼,加強立法工作,2017年以來,相繼&&《重慶市環境保護條例》《重慶市水污染防治條例》《重慶市濕地保護條例》等11部法規規章,織密紮緊長江上游生態環境保護的制度“籠子”。

  同時,開展生態環境保護、《長江保護法》貫徹實施等專項清理,累計修改、廢止地方性法規19部、政府規章9部、市政府規範性文件27件。並以最高標準、最嚴要求,做好生態環境領域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終身追究和責任倒查。

  “零容忍”執法和“恢復性”司法並舉

  2020年4月,大渡口公園的明星魚“莽子”被李某等4人偷走。大渡口區公安分局調查取證後雖對李某等4人作出行政拘留9天的處罰,但仍難以彌補“莽子”魚給老百姓帶來的生態文化旅游服務功能價值的損失。

  2020年7月,重慶市環境損害司法鑒定中心受有關單位委託,對該案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害進行鑒定。經鑒定,該案共造成生態環境損害28633.8元,其中直接生態價值損失5441.9元,生態服務價值損失23191.9元。2020年9月,大渡口區城市管理局會同區生態環境局、區檢察院與李某等4人經兩輪磋商達成一致意見,由李某等4人採取貨幣賠償的方式履行賠償責任。

  一方面,我市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圍繞水環境、大氣環境、固危廢領域等開展各類整治專項行動,嚴懲重罰環境違法行為。2018年以來,全市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1.25萬件、罰款逾8.15億元。另一方面,我市堅持“恢復性”司法,推進生態修復。市檢察院一分院辦理的嘉陵江右岸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行政公益訴訟案、萬州區檢察院辦理的曹某等3人污染環境刑事公訴案,被最高人民檢察院評為服務保障長江經濟帶發展典型案例。

  今年2月,市司法局還與市檢察院共同簽訂了《重慶市人民檢察院重慶市司法局關於協作加強檢察公益訴訟環境損害司法鑒定工作的意見》,為健全環境損害司法鑒定機制,助推生態環境檢察公益訴訟提供了助力。

  為綠色發展提供法治保障

  “同時,我市也努力為探索綠色發展新路徑提供法治保障。”市司法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我市司法部門還整合法律服務資源,組織引導律師、公證等法律服務人員主動介入燃油發電、鋼鐵、化工、水泥等過剩産能行業企業的破産重整、並購、清算工作,有序推動污染企業、産能過剩行業退出。

  “十三五”時期,全市建成綠色園區10個、綠色工廠115個、綠色礦山170個,重慶經開區入選全國綠色産業示範基地,北碚、渝北、武隆和南岸廣陽島入選國家“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記者 周松 實習生 肖秋靈)

編輯: 劉文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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