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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細化疫情防控期間返京人員居家或集中觀察要求
2020-02-21 22:48:34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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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2月21日電(記者關桂峰)在21日召開的北京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新聞發布會上,針對2月14日起所有返京人員到京均應居家或集中觀察14天的要求,北京市結合廣大市民關心的問題,對返京人員中的七類情形進行細化。

  2月14日,北京市發布《關于進一步明確疫情防控期間返京人員有關要求的通告》,規定自2月14日起,所有返京人員到京後,均應居家或集中觀察14天。

  發布會上,北京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張強介紹了七類情形,分別是:一是對于過去14天內未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停留且經由首都國際機場和北京大興國際機場口岸入境的人員,免除居家觀察14天的要求。在入境時需填報健康申明卡,進行健康申報,接受體溫檢測,佩戴口罩,人員之間保持距離。

  二是對于從中國境內其他地區(不包括湖北省)短期進(返)京(在京沒有固定住所和職業,主要從事旅遊、訪問、商務、考察、過境等活動)的人員,須配合入住酒店的管理,進出酒店時要測體溫,入住時要填報來京事由,登記在京聯繫人;有在京接待單位的,須執行接待單位有關疫情防控規定。如果有發熱或身體不適的情況,要及時就醫就診並主動告知酒店和接待單位。

  三是對于從中國境內其他地區(不包括湖北省)進(返)京復工復崗的人員,具備集中工作條件的,要進行封閉管理,在做好防護的前提下,可以邊觀察邊工作;其他人員,還是要居家觀察14天再上崗。

  四是居住在河北省廊坊市北三縣等環京地區的在京工作人員,這些人員上下班往返屬于日常通行,不作硬性要求,但是進出京要接受例行檢查。

  五是民航機組、鐵路班組工作人員,這些人員頻繁異地往返,屬于剛性的崗位需求,返京時集中居住即可。

  六是在京中央單位往返疫情高發地區的工作人員,出于單位管理和家庭安全的需要,這些人員返京後要按規定集中隔離辦公、居住。

  七是居家觀察期間,有特殊需要的,如孕婦、患病等人員,可遵照醫囑外出醫學檢查。

  張強表示,前期發布《通告》實行返京人員報告制度和居家觀察或集中觀察措施,是落實“外防輸入、內防擴散”要求,做好當前疫情防控的必要舉措。在《通告》執行過程中,還會遇到一些情況,在不影響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我們將發現一類,解決一類,盡快回應群眾訴求,並視疫情情況確定通告解除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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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徐海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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