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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18年5月17日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歐亞經濟聯盟經貿合作協定》生效的聯合聲明(全文)
2019-10-25 21:03:43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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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10月25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和歐亞經濟聯盟各成員國總理25日共同發表《關于2018年5月17日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歐亞經濟聯盟經貿合作協定〉生效的聯合聲明》(以下簡稱《聯合聲明》)。《聯合聲明》全文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歐亞經濟聯盟各成員國總理(歐亞政府間理事會成員),

  重申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歐亞經濟聯盟成員國(亞美尼亞共和國、白俄羅斯共和國、哈薩克斯坦共和國、吉爾吉斯共和國和俄羅斯聯邦)傳統的友誼和牢固的經濟貿易關係,

  期盼為雙方發展相互貿易關係和在共同關注的領域促進經濟合作完善條件,

  遵循各有關方在非歧視原則基礎上包容性參與的、開放的、連續的且可預見的貿易政策,

  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歐亞經濟聯盟經貿合作協定》(下稱《協定》)正式生效,

  認為《協定》的生效是建設共同經濟發展空間、實現“一帶一路”倡議與歐亞經濟聯盟對接,以及“一帶一路”倡議與大歐亞夥伴關係倡議協調發展的重要舉措,

  認為《協定》將有助于雙方在經貿領域開展互利合作和建設性對話,

  有必要盡早順利啟動旨在促進雙邊貿易與合作的《協定》條款的實施工作,並保證包括《協定》聯合委員會在內的合作機制應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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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聶晨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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