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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得開”更要“管得好”——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熱議“證照分離”改革新舉措
2019-10-22 22:09:28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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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10月22日電(記者劉紅霞)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22日分組審議了關于授權國務院在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實施有關法律規定的決定草案。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此次擬推出的深化“證照分離”改革舉措有利于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但部分涉及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內容在“放得開”的同時也要“管得好”。

  張勇委員説,全國人大常委會以授權決定的形式為自貿區推行改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確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據,這也是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體現。本次授權規定是為了進一步發揮自貿區的先行先試功能,保障自貿區“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能夠依法順利進行,是完全必要的。

  劉修文委員對草案同樣表示讚同,認為自貿區是改革開放的新高地和新平臺,也是打造中國面向全球自主開放的新增長極、創新極和輻射極的重要制度性舉措。

  徐紹史委員認為,這幾年“放管服”改革在持續不斷深化,但現在還有數量可觀的審批許可權在部門。“可以先走一步,希望今後步子再大一點。”

  對于草案涉及的一些公共安全領域內容,一些委員建議審慎斟酌。以實行告知承諾為例,草案提出,當事人承諾符合消防安全標準並提供相關材料的,消防救援機構不再進行實質性審查,當場作出審批決定。

  呂薇委員説,簡政放權該放的則放,不該放的還應該管好。“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不作實質性檢查,怎麼保證安全?如果這樣的話,就應該加強事中、事後檢查。”

  杜小光委員則對“當事人”的指向提出疑問,“是建設單位還是使用單位,這個必須要明確清楚”。此外,他還提出:“消防救援機構不再進行實質性審查,當場作出審批決定,那麼當事人依據什麼才能作出正確的承諾?”

  景漢朝委員也建議繼續完善承諾的內容,建議改成當事人承諾符合消防安全標準、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並提供相關材料。“就是説,不僅僅承諾符合標準並提供相關材料,要更加慎重,要求更加嚴格一些,即同時還要承諾一旦出了問題要負相應責任。”

  常委會組成人員表示,草案有利于改善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符合全球化經濟發展的趨勢,也符合我國新時代的經濟發展模式,建議在推行過程中根據落地情況,適時調整實施方案,更好發揮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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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邱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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