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 正文
我國憲法為何有序言
2018-02-28 21:52:07 來源: 光明網
關注新華網
微博
Qzone
評論
圖集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法律地位、法律權威和法律效力。1982年全面修改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我國的現行憲法。現行憲法頒布實施30多年來,全國人大于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先後四次以憲法修正案的方式,對現行憲法的個別條款和部分內容作出修改,使我國憲法在保持穩定性和權威性的基礎上,不斷完善發展。幾乎每次修改憲法時,總有人對我國憲法序言及其法律效力提出這樣或者那樣的不同看法。例如,有的人認為,我國憲法不應當有序言。但事實上,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憲法都是有序言的(只是有的叫序言、有的叫序文、有的叫前言等)。據一項對1997年前後的107個國家憲法有無序言的統計,其中有序言的憲法為79部,佔73.8%;沒有序言的憲法為28部,佔26.2%。也有的人認為,我國憲法即使要有序言,寫上寥寥數語即可,不必像現行憲法那樣洋洋灑灑一千多字。其實,世界各國憲法序言有長有短,內容有繁有簡,外國憲法序言最長者達一萬多字,最短者幾十個字,沒有固定的模式。一個國家憲法寫不寫序言、序言寫多少字,完全是由該國的歷史、文化、政治、經濟、社會等實際情況決定的,無論憲法有無序言或者序言有長有短,都無可厚非。(林 木)

  我國憲法序言有法律效力嗎

  我國憲法序言為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1
【糾錯】 責任編輯: 陳俊松
010020020110000000000000011101031122468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