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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刊文章:美國主導的“世界新秩序”已死

2014年05月12日 10:28:33 來源: 新華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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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主義秩序正在瓦解

    據參考消息5月12日報道,【美國《外交》雙月刊網站5月6日文章】題:抱歉,美國,世界新秩序死了(作者埃裏克·波斯納)

    正當莫斯科繼續揚言入侵邊界———最近是要求基輔從烏克蘭東部撤出部隊———之時,美國的憤慨反應透露出很多有關其領導人如何看待國際準則的資訊。

    不幸的是,陷入時間扭曲的不是俄羅斯人,而是美國人。美國人認為,美國在其短暫的全球霸權期間———從1991年開始並在過去10年逐漸削弱———所推崇的法律準則仍在發揮效用。事實卻並非如此。

    在上世紀90年代,人們可能會相信國際新秩序取代了冷戰的兩極體係。它曾被喬治·W·布希總統難忘地稱為“世界新秩序”,其特徵是通過國際法庭和平解決爭端、普適人權、國際刑事司法及自由貿易和投資。總而言之,這一新的自由主義秩序強調的是國際法治,即認為國際法和法定制度將成為全球體制主要源泉的理念。這一秩序在蘇聯崩潰從而使美國成為唯一超級大國之後的出現並非偶然。

    今天,這一秩序正在瓦解,這是美國勢力下降以及由此引發的其在海外貫徹自身價值觀及利益的能力下降的結果。盡管許多美國知識分子相信,這種秩序反映了國外精英對于一個不言而喻的優秀國際組織體係的讚許,但事實上它代表的卻是國外精英對超級大國的默認。現在既然這個超級大國不復存在,它所推崇的這些準則便會落得同樣的下場。

    四大支柱作用日漸式微

    後冷戰自由主義秩序的第一根支柱是國際法庭。在一戰及二戰之後,戰勝者曾設立了有權根據國際法對可能出現的爭端進行裁判的常設國際法庭。最著名的此類法庭是上世紀40年代設立的聯合國機構———國際法院(ICJ)。在上世紀90年代,100多個國家建立了旨在解決貿易壁壘爭議的爭端解決機制世界貿易組織(WTO)。有權對海洋爭端作出裁判的國際海洋法法庭也在同一時期開始運轉。

    但是,盡管此類法庭有助于解決貿易爭端,但現在一目了然的是,國際法庭更宏大的抱負———即為解決否則可能會導致戰爭的爭端提供和平途徑———卻失敗了。今天,兩個最危險的衝突源泉是俄羅斯和中國與各自鄰國的關係。兩國都不願意把這些衝突交由國際法庭裁決。原因很簡單:國際法傾向于支援領土分配和國際主權的現狀,而俄中兩國尋求通過向外國或地區施加影響來強化自己的勢力。由于美國等國家不夠強大,無法迫使俄中兩國服從國際法庭,因此令這些機構蒙塵。

    後冷戰秩序的第二根支柱是對人權的承認。根據國際人權法,所有政府都必須尊重公民權利。然而人權制度也同樣遭遇了失敗。越來越清楚的一點是,許多國家根本無視自己的人權承諾。例如,俄羅斯盡管批準了普遍人權條約並加入了規定民眾有權起訴政府的相對嚴格的《歐洲人權公約》,但卻還是走向了極權。甚至連西方國家也曾違背這些條約的精神,在“9·11”恐怖襲擊之後對“基地”組織採取嚴厲措施。

    人權制度的破産把西方置于困難的處境。當對人權的侵犯變得明目張膽以至于不容忽視的時候———如上世紀90年代巴爾幹半島以及20世紀頭10年中伊拉克、利比亞、蘇丹、敘利亞等國的情況,西方面臨著忽視這些現象從而違背自己對人權的承諾,還是違背和平解決爭端的承諾而發動軍事幹預的抉擇。逃避這一兩難選擇的唯一途徑是聯合國安理會,只有它擁有對不服從本國人權義務的國家發動戰爭的合法授權。

    自由主義秩序的第三根支柱是國際司法,即實施或下令實施諸如酷刑或種族滅絕等暴行的人員,以及發動非法戰爭的人員———尤其是國家領導人———應該受到國際刑事法庭的審判和法辦。上世紀90年代,聯合國曾設立了兩個臨時法庭對被控在巴爾幹戰爭和盧安達種族仇殺中施暴的人員進行審判。2002年,由139個國家簽署的一項有關設立永久性國際刑事法庭的國際條約生效。但是國際刑事司法也慢慢陷入了停頓。為前南斯拉夫和盧安達設立的法庭正在不了了之。盡管國際刑事法庭發起了很多調查並舉行了幾起審判,但越來越清楚的是,它永遠只是一個邊緣機構。似乎只有非洲弱國才會對該法庭有所忌憚,而這些國家的領導人對于它只把眼睛盯在他們身上怨聲載道。國際刑事法庭不可避免被看成是帝國主義者的工具。它決不會審判俄羅斯、中國或美國人,因為這些國家政府從未批準該條約。

    第四根支柱是自由貿易和投資。二戰之後,西方國家曾加入了一個當時稱為“關貿總協定”的法定制度,它要求各國逐步降低關稅。這一制度在上世紀90年代WTO成立時得到了強化。各國還致力把國際投資置于法律控制之下,通過設法禁止窮國沒收富國投資,來鼓勵富國到窮國投資。近幾十年來各國簽署了數以百計的雙邊投資條約,不僅保護了投資,而且準備在一旦發生爭議時提供仲裁。貿易是當前國際環境的唯一亮點。就像二戰之前一樣,沒有一個國家在回歸保護主義。WTO爭端解決機制繼續正常運轉。但是發揚以往成功的努力卻遭到了失敗。隨著各國開始無視仲裁專家小組的不利判決,投資法也遭遇問題。

    少數大國重定世界秩序

    在上世紀90年代有關國際法的樂觀情緒甚囂塵上時,學者們曾以為他們必須回答一個難題。新的國際法律體係的四大支柱顯而易見地體現了一種不被中國和俄羅斯等國認可、而且事實上也遭到西方之外大多數國家一貫抵觸的世界觀。那麼憑什麼來迫使這些國家遵守國際法呢?

    有關遵守國際法的最顯而易見的解釋差一點被抹殺。在後冷戰時代,各國遵守國際法是因為美國以及———在較小程度上———歐洲迫使它們這麼做的。如果説這一解釋在上世紀90年代還不清楚的話,那麼現在就一目了然了。隨著美國勢力的削弱,已經變得明朗的是,沒有別的國家將能保證爭端的和平解決,強制推行人權,或確保國際刑事罪犯得到審判和判罪。事實上,倒塌的自由主義秩序支柱中的唯一例外———國際貿易———被證明成為準則。美國、歐洲、日本和中國是四大貿易集團,它們相互合作,因為它們知道如果有誰回歸保護主義,別人就會採取報復。這一體係之所以能運轉是因為它決非僅僅依賴于美國的強制執行。美國只是通過揚言互相報復來實施這些規則的數個國家中的一個。

    換言之,伴隨蘇聯崩潰所誕生的自由主義秩序所依據的是這樣一個謊言:所有國家都是平等並服從于同樣的規則的,因為這些規則反映的是普適的人類價值觀。當然,事實上這些規則是西方的規則,它們基本上由美國強行實施,而沒有人是能跟美國平起平坐的。今天,這個謊言已被戳穿,世界秩序看上去越來越像是19世紀的翻版:少數“大國”制定相互關係規則,並以大致平等為條件展開互動。小國則通過與大國結成依附關係生存下來。大國為爭奪這些依附關係互相競爭,在其他方面則試圖維持使貿易和其他形式的合作成為可能的穩定環境。大國遭遇的重要挑戰是確保對附庸國的爭奪不致演變為全面戰爭。19世紀末的大國是俄羅斯、英國、法國、意大利、日本和美國。今天的大國是美國、中國、俄羅斯和歐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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