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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十一類重大事項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
2017-11-29 22:41:22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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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11月29日電(烏夢達、邰思聰)北京市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二次會議29日提出,對于市級預算的調整和市級決算、北京市重大民生工程等十一類重大事項,北京市政府應當提請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審議。

  憲法第一百零四條規定,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本行政區域內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項。該規定同時也是地方人大常委會制定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立法的上位法依據。

  近年來,比如2015年北京市關于申辦2022年冬奧會、關于密雲區和延慶區召開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的有關問題、2016年市政府關于開展“六五”普法工作情況、2016年市級決算、區鄉鎮人大換屆選舉有關事項等重大事項都經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會議討論、審議、決定。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法制辦公室主任李小娟表示,北京市實際工作中,由市委辦公廳牽頭,市人大辦公廳、政府辦公廳協商重大事項議題的工作機制已經運作,具體議題的提出既可以在每年人代會前確定,也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隨時提出並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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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張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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