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 正文
中共中央辦公廳機關建立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制度
2017-09-27 21:13:57 來源: 新華社
關注新華網
微博
Qzone
評論
圖集

  新華社北京9月27日電 9月27日,中共中央辦公廳機關召開會議,宣布正式建立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制度。中央辦公廳有關負責同志為首批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頒發聘書和證書。

  會議指出,中辦機關設立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是貫徹落實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戰略部署的重要舉措,是提升中辦“三服務”工作科學化法治化水準的有效手段,是落實全面從嚴治廳、依規治廳要求的有力保障。要牢固樹立“四個意識”,深刻認識設立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的重要性,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決策部署上來。

  會議強調,要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係列重要講話精神特別是關于法治建設的重要思想,認真貫徹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明確職責任務,完善管理辦法和運作機制,創造良好條件,切實發揮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在“三服務”事業中的重要作用。

  中央辦公廳機關首批受聘的法律顧問為法學等領域的國內知名專家,聘期為2年。

+1
【糾錯】 責任編輯: 張樵蘇
010020020110000000000000011105701121734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