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住司法不公的"黑洞"--人大代表關注"規范減刑、假釋工作" |
應探索現行減刑、假釋制度的改革
近年來,全國各地展開了多次大規模的減刑、假釋清查活動,司法部門已認識到減刑、假釋不當的危害性。對此,一些人大代表認為,只靠運動式的清查,不能從根本上堵塞漏洞,規范減刑、假釋工作不能成為司法改革的“空白”。
一些人大代表表示,減刑、假釋制度是刑罰執行的重要環節,必須由監獄考察呈報,接受檢察機關監督,最終由法院審查裁定,此外還有諸多公示程式。但在實際操作中,雖然減刑、假釋需要由法院裁定,但法院最終駁回減刑、假釋的情況較少,檢察機關的監督也很難介入,可能成為一些地方司法部門的“小灶”。
“由于缺乏法定的判定條件和標準,減刑、假釋的記分考核在具體操作時有較大的變通余地,同時對減刑、假釋的監督不夠,缺乏開庭審判、公開聽證。”韓德雲代表説,探索規范減刑、假釋制度改革問題值得高度重視,司法改革不能在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上留有“空白”。
讓陽光照耀減刑、假釋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規范減刑、假釋工作”的承諾擲地有聲,盡快將服刑人員獲得減刑、假釋的裁定文書等資訊向社會公開成為不少與會代表的期盼。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全國人大代表、清華大學教授周光權説,當前全國各級法院都建有公開的官方網站,規范減刑、假釋工作,首先應做到將相關裁定文書在網上公開,必將大大減少背後的“名堂”和“貓膩”。針對一些地方實施的減刑、假釋公開聽證制度探索值得稱讚,但是仍須在程式、公開上下功夫,如做到聽證前的向社會公示,公眾、律師可參加旁聽等。
韓德雲代表説,我國監獄管理應向公開、透明邁出步伐,接受社會監督。其中減刑、假釋工作也要做到程式化、注意資訊公開,檢察機關也應加大對減刑、假釋工作的監督力度,必須堵死減刑、假釋、保外就醫制度的“後門”,守牢司法公正與公平的關鍵防線。
( 編輯: 周楚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