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表委員聚焦互聯網行業三大亂象 |
能否還網絡一片凈土?——代表委員聚焦互聯網行業三大亂象
新華網北京3月11日電(記者史競男、張辛欣、龐書緯)據統計,截至2012年底,我國網民規模已達5.64億,互聯網普及率為42.1%。中國網民人均每週上網時長達20.5小時,平均下來每天約3小時。
然而,隨着互聯網行業的飛速發展,網絡上也充斥着各種“不和諧”現象。治理網絡亂象,成為本屆兩會代表委員最為關心的話題之一。
亂象一:互聯網企業不正當競爭 網民成為受害者
今年1月,針對某軟體公司誘導網民安裝其軟體,通過不兼容、難卸載等方式阻止網民安裝其他同類軟體産品,並同時誘導用戶刪除競爭企業的軟體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北京市工商管理部門約談了該公司並給予其行政告誡。
“類似的互聯網企業不正當競爭現象比比皆是,不僅嚴重破壞了網絡誠信和秩序,也危害了使用這些互聯網産品的網民利益。”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工程院院士高文説。
據了解,1993年,我國頒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經營者造成競爭對手損害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然而,互聯網企業各種不正當競爭行為侵害的客體不僅是“競爭對手”,更是廣大網民。如軟體公司用推薦誘導、默認同步安裝甚至偽裝成微軟官方補丁等方式,將旗下産品強行安裝至網民電腦中,通過默認設置、強制升級等方式,修改用戶的瀏覽器和主頁設置。
“針對互聯網行業中存在的不正當競爭行為,舊的法律已無法適應,暴露出執法範圍過窄、執法手段不足等問題。”全國政協委員、四川省律師協會副會長施傑説,執法力度偏輕,也導致部分企業為獲取高額利潤願意接受罰款和處罰的現象,無法遏制違法行為。
高文委員提出,國家應當及時完善、修改法律法規細則及懲處條例,加重對違規企業的打擊力度,施以重刑。“必要時可追究刑事責任,讓損害網民和公共利益的互聯網企業因不正當競爭而付出沉重代價。”
| ( 編輯: 王爽 楊韻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