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表張韶春:“20萬與70萬,就差在驚人的體制機制上” |
新華網北京3月8日電(記者 余曉潔 劉美子)“皖南一個村裏,同一條江上相隔300米有兩座橋。橋長、橋寬、工程量相差無幾。村民自建的一座花了20萬元,主管部門代建的一座花了70萬元。70萬元的完全符合國家項目管理規範,也沒有發現腐敗問題。那麼這個50萬差距差在哪?就差在驚人的體制機制上!”
8日,全國人大代表、安徽省發展改革委員會主任張韶春在安徽團組討論時講的一個案例,引起代表們的沉思。
“近年來,黨和國家對三農問題非常關心。上千億元投入到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村公共設施建設。但按現行的農村小型公共建設投資體系,政府主管部門包辦代建。農民沒有決策權,管理權,監督權,引發很多問題。比如管理環節更多、工程建設成本很高,過程中缺乏監督,也容易滋生腐敗。”張韶春説。
2008年,中央&&移民後期扶持政策,安徽省在扶貧資金分配和項目管理上進行了改革探索。在資金分配上,通過“因素分解法”,根據移民人數、是否是貧困縣、是否是大型水庫來確定每個村每年扶持金額。
“項目管理上,採取‘四自兩會一公開’的辦法。‘四自’指農民自選、自建、自管、自用。‘兩會’指項目建設前和建成後分別開一次全體村民代表大會。‘一’指公開透明,過程公開,項目公開、每筆帳目公開。”張韶春説。
5年來,試點涉及安徽12900多個項目,資金近19.5億,覆蓋農村公路、飲水、文化設施各個方面。從抽查、暗訪、檢查的情況來看,到現在為止,沒有一個項目出現重大質量問題,沒有一個項目有村民上訪。
“移民對這樣的自建項目總結了4句話,項目實實在在,資金明明白白,幹部乾乾淨淨,百姓高高興興。”張韶春説。
張韶春&&,目前,這項“改革現行的農村小型公共建設投資管理的體制和機制”的探索,已不限於移民後期扶持項目,正在金寨、全椒、南陵三地推廣。
| ( 編輯: 趙延心 王春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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