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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炎代表建議盡快制定出臺《慈善事業促進法》
2013年03月08日 20:26:31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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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讓手有玫瑰之人願意送人玫瑰”——李新炎代表建議盡快制定出臺《慈善事業促進法》

    新華網北京3月8日電(記者黃小希、許雪毅)“無論捐十億還是捐一元,都是在做慈善。”全國人大代表、中國龍工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李新炎8日表示,獻愛心無論貧富,但政府應根據社會發展新情況,完善法律法規,規范、保護和促進慈善事業有序發展。

  近年來,中國慈善機構的誠信、中國富翁不積極慈善等問題引起社會關注。李新炎認為,真正的慈善不求回報,但慈善確實有“送人玫瑰,手有余香”的魅力。積極從事慈善事業,是企業家社會責任感的表現。改革開放後先富起來的一群人,更要懂得回報社會。

  “社會上為什麼存在‘仇富’心理?一方面是一些富裕人群的行為不檢點,讓人反感;還有一方面就是一些富人的社會責任感不夠。”李新炎説。

  5年前,李新炎捐資設立了閩西首個慈善基金會,在首期向基金會捐贈3000萬元的基礎上,堅持每年按一定比例繼續捐贈。截至目前,這個慈善基金會已投入1億多元,救助人群包括貧困學生、貧困職工、貧困僑眷、貧困母親等。

  李新炎認為,進一步促進慈善事業的發展,讓“手有玫瑰之人願意送人玫瑰”,應盡快制定出臺《慈善事業促進法》,從慈善公益組織的社會運作標準、管理制度和監督機制著手,既要明確政府監督部門與社會協調結構的組織形式和運作程式,也要明確慈善機構的行為準則,接受捐贈和實施救助必須公開透明,防止借“義賣”“義演”等合法外衣謀取不正當利益。

  李新炎還建議明確慈善業的稅收管理,對于熱心捐助慈善事業的企業或機構應給予相應優惠政策,採取多種措施鼓勵富人積極參與慈善公益事業,擴大捐贈資金量。

  “希望國家以法律形式強化社會慈善公益意識,調整政府與慈善組織的關係、規范慈善事業行為,也讓騙慈善、假慈善、利用慈善進行不法行為的人沒有可乘之機。”李新炎説。

( 編輯: 周楚卿 張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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