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1月9日電(記者周英峰 崔清新 許林貴 趙仁偉)十八大召開前夕,中共中央對薄熙來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查處,這讓海內外對中共在十八大上提出的反腐措施充滿期待。在新華網等門戶網站近期推出的各類關於十八大的網絡調查中,反腐倡廉往往居關注點排行榜前列。
中共十八大代表、公益律師佟麗華對記者説:“我對反腐敗問題高度關注,因為老百姓對十八大最關心的問題之一就是反腐敗。”
胡錦濤8日在十八大上作的報告回應了人們關於反腐敗的期待。報告強調:“這個問題解決不好,就會對黨造成致命傷害,甚至亡黨亡國。”
近年來,不少腐敗案件刺激了人們的神經。薄熙來、陳良宇、劉志軍、鄭筱萸、康日新、許宗衡……雖然懲治這些腐敗分子的力度和決心不可謂不大,但每個腐敗分子都挑戰着人們對權力運行和公平正義的信任。
還有一些腐敗發生在基層。中共中央黨校教授辛鳴對這種腐敗的影響打了個生動的比喻: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現象就像“蒼蠅”,雖然這些腐敗現象單個案件的直接危害可能不一定很大,案值也不一定都很高,但它發生在群眾的眼皮底下,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影響面極大。
十八大報告指出,要堅持中國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方針,全面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嚴格執行領導幹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既嚴於律己,又加強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和約束,決不允許搞特權。
代表們在討論報告的過程中指出,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教育是基礎,制度是保障,監督是關鍵。其中,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和穩定性,標本兼治重在制度建設。
2005年1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頒佈;2008年5月,《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頒佈;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列入“十一五”、“十二五”規劃綱要……
2005年1月至2012年7月,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國務院、中央有關部委制定反腐倡廉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616件,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制定反腐倡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文件規定1538件。
推進預防腐敗體系的制度化、法制化,是中國共産黨一直努力的方向。十八大報告中關於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有這樣一句話:加強黨內監督、民主監督、法律監督、輿論監督,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從“房叔”蔡彬到“表哥”楊達才,再到之前查辦的“天價煙”局長周久耕,近兩年因網上熱議引起有關部門重視並最終處理的腐敗問題成為新時期的一種現象。
佟麗華認為,網絡反腐、微博反腐,也暴露了現實反腐機制中存在的問題。從這個角度來説,要進一步改革現實社會的反腐機制,就要讓程序透明有效。他説:“我們要進一步改革反腐機制,讓制度更科學有效,要讓人民相信我們的制度。”
十八大代表、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檢察長盧希指出,從檢察機關的辦案實踐看,權力集中的部門和崗位腐敗案件多發,一個關鍵原因是權力缺乏有效的制約和監督,為權力濫用或尋租留有空隙。
佟麗華説,人民參與了、機制透明了、權力制衡了、黨帶頭了,依法治國就能有效推進,腐敗就能從根本上得到遏制,黨的執政地位就將更加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