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13日電(記者丁小溪)13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國旗法修正草案二審稿根據實踐中國旗的使用情況,在現有規定的基礎上對國旗的升挂、懸挂作進一步規范,明確展覽館、體育館應當在開放日升挂、懸挂國旗。
同時,草案二審稿明確,專門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應當在工作日升挂國旗;有條件的幼兒園參照學校的規定升挂國旗。
此外,草案二審稿對國旗圖案標準版本的發布作出規定,明確“網絡使用的國旗圖案標準版本在中國人大網和中國政府網上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