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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保障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産
2020-03-19 07:41:27 來源: 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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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部發布第二批法律服務指導案例

  依法保障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産

  針對疫情期間和疫情後各類矛盾糾紛日益增多的情況,司法部律師工作局3月18日發布第二批8個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産律師公益法律服務指導案例。

  此次發布的案例主要包括律師化解勞動爭議、房屋租賃、合同履行等多發性矛盾糾紛的案例,旨在引導廣大律師依法化解各類矛盾糾紛,積極為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産提供優質法律服務和法律保障。

  保障防疫物資供應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浙江省安吉縣政府于2020年1月30日與浙江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簽訂口罩定點生産協議。然而,A公司購買的一條口罩生産線上,缺失了口罩生産關鍵性零配件“超聲波焊接頭”,致使該生産線每天的口罩産量僅有預定産量四分之一,嚴重影響了安吉縣的口罩供應。

  案例顯示,A公司向安吉縣司法局組建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益律師服務團尋求幫助。服務團成員陳石律師介入後,首先固定第一手證據,經多次電話溝通,合肥廠家負責人承認向A公司隱瞞了“超聲波焊接頭”由其拆卸下後組裝到其他設備上的情況,但稱目前無能力解決該問題,需由A公司自行在市場上採購,費用可由合肥廠家承擔。

  由于疫情形勢嚴峻,A公司無法及時採購到相應配件,陳石律師與A公司負責人商討後決定向合肥廠家發出律師函,明確告知:在疫情防控特殊時期,合肥廠家的行為不僅影響到安吉縣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而且導致A公司大量員工閒置、成本增加,完不成政府訂單還需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合肥廠家不能及時處理設備瑕疵問題,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要求其賠償損失。

  2月8日,合肥廠家收到律師函後主動與A公司聯繫,願意補寄缺失配件,解決A公司口罩生産問題;如果仍然無法達到預期生産能力,對該條生産線願意按照退貨處理。2月10日,A公司收到了合肥廠家補寄的配件,生産線恢復正常,防疫物資生産得到了保障。

  司法部律師工作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説,本案是律師協助企業解決合同糾紛,保障防疫物資生産供應的案例。律師在處理過程中,注重收集對方違約證據,同時綜合運用談判、發律師函、通過中間人調解等方式,在最短時間內化解了矛盾糾紛,幫助A公司及時恢復生産能力,保障了防疫物資供應。

  緩解資金周轉難題

  江蘇鹽城經濟開發區有近千家韓資企業,某汽車配件公司(以下簡稱“配件公司”)是其中一家韓國獨資企業。配件公司自2014年起,一直承租江蘇某置業公司(以下簡稱“出租方”)所屬廠房。2019年國內汽車産業下行,配件公司出現經營困難,2020年春節後受疫情影響,財務狀況更加惡化,出現資金斷流情況。此時,出租方將配件公司訴至法院,要求支付拖欠的70萬元租金並承擔19萬元滯納金。收到法院應訴通知後,配件公司請求江蘇匯建律師事務所姜軍榮律師協助處理本案。

  3月4日,法院以互聯網開庭方式組織雙方調解。姜軍榮律師當庭出示了江蘇省鹽城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支援中小企業共渡難關的政策文件,根據其中減免中小企業房租的意見,提出減免疫情期間兩個月租金的建議;同時提供了出租方怠于履責給配件公司造成損失的相關證據,對配件公司遭受的實際損失數額進行了測算,要求出租方減免租金。

  法庭對姜律師提出的意見和證據予以認定,出租方也表示理解,雙方當庭達成調解協議。出租方同意之前承租期內每年減免1個月租金,疫情期間再減免兩個月租金,合計減免7個月租金,同時放棄19萬元滯納金的訴求。配件公司資金困難問題得到較大緩解,日前已經全面復工復産。

  司法部律師工作局有關負責人指出,本案是律師化解企業租賃糾紛,幫助外資企業順利復工復産的案例。優化外商投資營商環境,是統籌疫情防控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要求。本案律師依據當地政府部門出臺的扶持性政策,認真調查取證,協助外資企業成功化解租賃合同糾紛,有效維護了企業合法權益,幫助企業渡過難關,也為穩定外商投資作出了積極貢獻。

  無獨有偶,山西某農業開發有限公司在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資金周轉也出現問題,在某農村商業銀行辦理的貸款難以償還,復工復産資金短缺問題也十分突出。

  山西華堯律師事務所主任李選生律師與律所精通相關業務的趙朝良律師、王濤律師組成專業團隊,結合農業公司的實際情況,建議利用過橋資金解決公司短期資金困難。經李選生律師團隊積極了解各方需求並進行溝通銜接,最終協助農業公司、銀行、小額貸款公司三方通過遠端視頻方式簽訂了包括《過橋資金使用合作協議書》《小額貸款公司貸款合同》在內的一係列合同,在防范法律風險和保障各方利益的情況下,解決了農業公司的資金困境。

  司法部律師工作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説,疫情防控期間,扶持涉農企業盡快復工復産,是決戰決勝脫貧攻堅的客觀需要。本案律師在有效防范法律風險的前提下幫助三方達成協議,妥善解決了涉農企業復工復産資金短缺問題,實現了良好社會效果。

  協助企業復工復産

  湖南某大型綜合性教育服務機構,有教職員工近七百人。疫情期間出現較大穩崗壓力,運營面臨重大挑戰,遂向湖南元端律師事務所袁嘯律師尋求幫助。

  袁嘯接到咨詢後,根據湖南省司法廳、省律師協會切實做好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工作的要求,帶領律師團隊詳細了解教育機構現有的業務運營模式,並對教育機構主要股東進行線陳情談和書面調查。針對該機構穩定員工隊伍、激發員工效能的核心需求,律師團隊提供了“長效激勵+短期疏解”的兩步走方案。

  在構建長效激勵機制方面,律師團隊根據教職工隊伍的崗位構成、年齡結構、地域分布等特點,研究制定了員工股權激勵方案,通過及時有效溝通,促成股東、管理層和員工達成共識。

  在解決現階段勞動用工問題方面,律師團隊根據疫情防控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編制了《“新冠肺炎”疫情下勞動關係處理疑難問題解答》,幫助教育機構人力資源部門了解和落實最新的勞動用工、稅收、社保等優惠政策;同時,幫助教育機構制定了分情況、分地域開展“線上教學”“線上培訓”“線上辦公”的方案,確保教職工隊伍安心開展疫情期間的教學工作。通過上述措施,幫助該教育機構及時穩定了員工隊伍,有效防控了用工風險,實現了安全有序開展線上教學工作。

  此外,深圳市某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是一家總部位于深圳市的光通信供應商,在武漢設有子公司,為包括國內三大5G設備生産商在內的眾多全球領先通信企業提供産品配套。疫情影響了公司春節後按時復工,造成大量海外訂單堆積。重慶沁山律師事務所為此組建專門工作小組,用活用好疫情期間相關法律政策,採取遠端辦公和多點協作方式,為公司在最短時間內依法復工復産提供了全方位法律服務。

  目前,公司已經報備當地政府正常復工,正在全力進行訂單生産,同時準備用好國家信貸扶持政策,加大研發投入、擴大有效産能,更好地抓住我國5G産業發展的戰略機遇。

  助力鞏固脫貧成果

  貴州省正安縣某煤礦是一家大型工礦企業,2019年投資2億多元完成30萬噸技改,擬于2020年正式生産經營,該煤礦順利復工復産,對鞏固正安縣脫貧成果具有重要意義。2月18日四川省民工陳某經人介紹到煤礦務工,按規定需進行疫情隔離觀察,2月23日陳某在隔離期間突發心臟病,後因搶救無效去世。

  貴州鈞衡律師事務所主任蔣偉接到煤礦電話求助,第一時間趕到殯儀館幫助煤礦處置善後事宜。

  蔣偉建議企業立即向煤礦主管部門、屬地鄉鎮電話匯報事情經過,請求相關部門派員處理,同時請煤礦及時通知陳某直係親屬前來處理後事。

  經調查,律師了解到陳某係首次前來務工,因在疫情隔離觀察中,無法進行體檢,尚未繳納工傷保險;同時從陳某居住的房間內找到了其平時吃的藥物,經核實該藥物係治療心臟病所用。

  2月24日陳某親屬4人來到煤礦處理後事,蔣偉通過親屬了解到陳某確實患有心臟疾病。陳某家屬要求煤礦按工傷處理,如不認定工傷就一次性賠償130萬元。煤礦則認為,陳某係自身疾病導致死亡,不是工傷,且煤礦因技改已投入大量資金尚未收益,無力支付130萬元賠償,雙方協商陷入僵局。

  針對這種情況,律師耐心細致地向親屬解釋了《工傷保險條例》相關規定,讓親屬接受了陳某死亡在認定工傷上存在法律障礙的情況。同時,律師與煤礦管理層深入溝通、分析利弊,最終促成雙方達成諒解,同意按照工傷死亡賠償標準的50%進行賠償,陳某搶救醫藥費、屍體火化費、親屬住宿交通費等費用由企業另行承擔。

  經過調解,雙方于2月25日16時達成協議,由煤礦一次性支付陳某近親屬人民幣52.8萬元。次日煤礦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支付了陳某親屬賠償款,陳某親屬將陳某屍體火化後運回老家安葬,煤礦全力投入生産經營。

  司法部律師工作局有關負責人指出,本案是律師妥善處理脫貧縣企業勞動爭議,幫助企業順利復工復産的案例。疫情防控期間,能否及時化解矛盾糾紛,往往直接關係到企業能否順利復工復産,本案的煤礦企業,還關係到當地鞏固脫貧成果工作大局。本案律師深知疫情期間妥善化解矛盾糾紛的重要性,既詳細闡明相關法律規定,又耐心細致地做好雙方當事人的思想工作,促成雙方互相諒解,達成賠償協議,依法穩妥處理了員工突發死亡事件,在維護員工親屬合法權益的同時,有力保障了企業順利復工復産,為該縣鞏固脫貧成果發揮了積極作用。(記者 張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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