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 正文
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秦光榮決定逮捕
2019-10-25 14:29:05 來源: 新華網
關注新華網
微博
Qzone
評論

  新華社北京10月25日電 最高檢25日消息,全國人大原內司委副主任委員、雲南省委原書記秦光榮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秦光榮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圖集
+1
【糾錯】 責任編輯: 周楚卿
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秦光榮決定逮捕-新華網
01016000000000000000000001112410112515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