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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發布公告 空前力度的增值稅稅率下調4月1日啟幕
2019-03-21 20:31:58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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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表:三部門發布公告 空前力度的增值稅稅率下調4月1日啟幕 新華社發 邊紀紅 制圖

  新華社北京3月21日電(記者申鋮、鬱瓊源)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21日聯合發布公告,宣布今年空前力度的增值稅稅率下調將于4月1日正式啟幕,並公布了一係列深化增值稅改革的配套舉措。

  根據三部門發布的《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從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6%稅率的,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的,稅率調整為9%。此外,納稅人購進農産品,原適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調整為9%。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産或者委託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産品,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公告稱,從2019年4月1日起,適用16%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6%的出口貨物勞務,出口退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0%的出口貨物、跨境應稅行為,出口退稅率調整為9%。同時,適用13%稅率的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物品,退稅率為11%;適用9%稅率的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物品,退稅率為8%。

  公告明確擴大進項稅抵扣范圍,將國內旅客運輸服務納入抵扣范圍,同時將納稅人取得不動産支付的進項稅由目前分兩年抵扣(第一年抵扣60%,第二年抵扣40%),改為一次性全額抵扣。此外,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産、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

  公告同時明確,自2019年4月1日起,試行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制度。符合相關條件的納稅人,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增量留抵稅額為與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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