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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豐城發電廠“11·24”特別重大事故25人涉嫌職務犯罪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
2017-09-22 14:38:3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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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9月22日電(記者陳菲)記者22日從最高檢獲悉,檢察機關在介入江西豐城發電廠“11·24”冷卻塔施工平臺坍塌特別重大事故調查中,依法對25名涉嫌玩忽職守罪、濫用職權罪、受賄罪、貪污罪、行賄罪的犯罪嫌疑人立案偵查,並採取了相關強制措施。

  2016年11月24日,位于豐城市石上村的江西豐城發電廠三期擴建工程在建7號冷卻塔筒壁頂部施工中發生一起特別重大坍塌事故,造成73人死亡,2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0197.2萬元。

  事故發生後,最高人民檢察院及時組織反貪污賄賂總局二局介入國務院事故調查組,組織江西省和宜春市檢察機關組成檢察調查專案組,在國務院調查組的支援配合下,立足檢察職能,迅速有序開展偵查工作。

  經調查,事故暴露出部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對工作嚴重不負責任,有的人忽視安全生産工作,對企業長期存在的安全生産隱患不予以查處;有的人違規違法招投標,甚至違法趕工期,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責任;有的人甚至貪污、私分國有資産等問題。

  截至目前,檢察機關已依法對江西省投資集團公司原黨委委員、工會主席、豐電三期擴建工程原總指揮鄧勇超(副廳級)、國家能源局華中監管局電力安全監管處原處長張志祥、電力工程品質總站監督處原負責人白洪海、豐電三期擴建工程質量監督項目站原站長楊飛雲、豐城市工信委原主任涂愛平等25人分別以涉嫌玩忽職守罪、濫用職權罪、受賄罪、貪污罪、行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了強制措施。同時,檢察機關還對公安機關查辦的25名涉嫌生産、銷售偽劣商品等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批準逮捕。

  最高檢有關負責人表示,檢察機關將依法加速推進相關案件查辦工作,確保辦案品質。

國務院嚴肅處理江西豐城發電廠“11·24”冷卻塔施工平臺坍塌特別重大事故

  記者15日從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了解到,經國務院調查組調查認定,江西豐城發電廠“11·24”冷卻塔施工平臺坍塌特別重大事故為生産安全責任事故。該起事故暴露出參建單位安全生産主體責任不落實,相關部門安全監管存在薄弱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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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張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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