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裹腳:清末戰亂中的“逃生幾率”
2017-05-30 07:50:27 來源: 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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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筆者上小學時,曾經看過一次太姥姥的小腳,那時她已年近八旬,脫下鞋來,筍尖似的兩枚,毫無美感,太姥姥一輩子走路都像踮著腳似的,搖搖擺擺不穩當,也走不了多快,相比之下她的女兒——我的姥姥,則因為是天足的緣故,遇到急事甚至能小跑幾步,看上去特別的踏實和靠譜。據説姥姥小時候也纏過腳,後來社會進步了,她趁著腳還沒徹底弄畸形,自己把裹腳布解開了,從這個意義上講,舊中國向新中國的轉變,真的是只有“解放”二字才能形容——包括女人的腳在內。

  我始終搞不大懂,古人為什麼喜歡讓女人裹腳,即便是從某種變態和畸形的性心理的角度考量,也頗令人費解……後來在翻閱古代筆記時,才發現這一惡習並非人人讚同,在歷史上沒少遭人唾罵,其中有些名人對裹腳真的是痛恨之至,比如清代傑出的文學家袁枚,就是一輩子罵裹腳,罵裹腳一輩子的典范。

  足下真非好色者

  隨園主人的名氣實在太大,這裏就不多介紹了,他著有一本名叫《小倉山房尺牘》的書,收錄了不少與親友的往來書信,內有一篇《答人求娶妾》十分有名。

  有個朋友托袁枚給他找個小妾,重要條件是對方必須要有一雙三寸金蓮的小腳……這下可算是觸了袁枚的霉頭,他平生最最痛恨的就是女人裹腳,因此在回信中破口大罵“足下真非好色者也……從古詩書所載咏美人多矣,未有稱其腳者”,直到南唐後主李煜才發明瞭“窈娘裹足”,你看看李煜一個亡國之君,跟他學個什麼?!“今人每入花叢,不仰觀雲鬟,先俯察裙下,亦可謂小人之下達者矣”,這裏的“小人下達”引的是《論語·憲問》裏的一句話,本意是沒出息的人就盯著那些蠅頭小利,這裏被直接當罵人話來用了。袁枚越罵越氣,最後索性借著這麼個事兒攻擊對方的道德文章:“足下作詩文,多皮附而不能深入……鄙意飲食男女之間,最易觀人之真識見”,翻譯過來的大致意思就是説:飲食男女最能看出一個人的層次,你喜歡小腳的審美跟你寫的詩文一個德行,都是膚淺無聊!

  袁才子在他生活的時代,幾乎就是文藝界的最高裁判,他要罵誰文章寫得爛,挨罵者幾世都翻不了身。而他何以如此痛恨裹腳,主要是他對女性的審美強調“天然”——“眉目發膚,先天也,故咏美人者,以此為貴”。

  《隨園詩話》卷四中記載了這麼一件事。杭州有位趙鈞臺跑到蘇州去買妾。當地人給他介紹了一位姓李的女子,一見之下,趙鈞臺十分欣喜,因為女子的容貌非常漂亮,可是低頭一看,他又未免失望,因為這女子沒有裹腳,趙鈞臺嘟囔道:“可惜可惜,有如此的姿色,卻生就這麼一雙大腳,真是令人掃興!”媒婆在旁邊賠著笑臉説:“她確實沒有裹腳,不過她是個才女,作詩很好,不信您出個題目試試,她能出口成章呢。”趙鈞臺就像現在很多的猥瑣男一樣,“欲戲之”,讓李姓女子作詩説説自己為什麼不裹腳,那女子冷冷地看了他一眼,放聲吟道:“三寸弓鞋自古無,觀音大士赤雙趺。不知裹足從何起?起自人間賤丈夫!”

  詩意簡單明瞭,從古到今,裹腳就是傷天害理的事,無非是為了滿足你們這些賤男人的變態癖好,害得女人一個個成了人造的殘疾!

  “趙悚然而退”。

  地府受苦七百年

  裹腳的痛苦,是常人無法想像的,太姥姥曾經給我講過:“那時的女孩子都是從小要裹腳的,五個腳趾頭往一塊堆兒攢緊了,然後用白色的布一層層地纏……怎麼能不疼呢,可疼可疼了,哭也沒用啊,就是得忍著,走路都走不動,時間長了,就變成小腳了……”

  纏足的“始作俑者”,現在大多認為是南唐後主李煜,李煜有個宮女,纖麗善舞。“乃命作金蓮,高六尺,飾以珍寶,網帶瓔珞,中作品色瑞蓮,令嬪娘以帛纏足,屈上作新月狀,著素襪行舞蓮中,回旋有淩雲之態。”

  對李煜,袁枚始終沒有什麼好感,除了在跟友人的通信中痛罵之外,還不忘記在自己的筆記《子不語》裏損上一筆。

  杭州有位名叫陸梯霞的先生,品德和修養都很高。這一天他在家中午睡,突然夢見皂隸持帖相請,上書“年家眷弟楊繼盛拜”——楊繼盛是明代大臣,因為反抗嚴嵩而遇害,是忠臣、直臣的典范。陸梯霞一看是他相請,十分高興,跟著皂隸“行至一所,宮殿巍然”,楊繼盛頭戴烏紗、身著紅袍,下階迎上前道:“我奉玉帝的旨意,要升到天上去做官了,這陰曹地府也需要審案,恐怕就要勞煩你了。”陸梯霞拒絕道:“我在陽間不屑為官,故隱居不仕,今安能為陰間官乎?”

  正在這時,有個判官過來對楊繼盛耳語幾句,陸梯霞有些好奇,便問是什麼案子,楊繼盛説:“南唐後主李煜當初給他的宮女纏足作新月之形,後來相沿成習,世上的女人都以小腳為美,為此受了無數的痛苦,有些女人既忍受不了纏足之痛,又忍受不了世人對天足的嘲諷,竟懸梁服毒,實在是造孽!上天厭惡李後主無事生非,讓他生前被宋太宗的牽機藥毒死,足欲前,頭欲後,比女子纏足更加痛苦,死後還要在陰曹地府裏受苦七百年。現在七百年已滿,本來可以讓他轉世重新做人,誰知剛剛得知,有數十萬沒有腳的婦女跑到天庭陳情請願,讓玉帝繼續懲罰李後主……”

  陸梯霞聽得一頭霧水:“這又是為什麼啊?”

  楊繼盛説:“張獻忠屠四川時,曾經將幾十萬婦女的小腳砍下,堆成一座山,這些婦女的冤魂認為,都是李後主當年發起纏足,才讓張獻忠有此殘暴變態的怪癖,害得她們丟了性命,所以李後主還要繼續承擔裹足之罪!”

  陸梯霞聽了哭笑不得:“那你打算怎麼斷這個案子啊?”

  楊繼盛想了想説:“這樣吧,我罰李後主繼續在我這陰曹地府裏服刑,織滿一百萬雙小鞋,賠償給那些無足婦人,才能轉世為人。”

  陸梯霞不禁大笑,猛地醒來,方知乃是一夢,他鄭重其事地告訴夫人:“千萬不要給你的女兒纏足,不然李後主在陰曹地府裏又要多織一雙鞋了……”

  裹足婦女逃命難

  不過,對于纏足陋習的始作俑者,也有人認為,這口黑鍋應該由南齊廢帝蕭寶卷來背,因為《南史·齊東昏侯紀》有記:“(蕭寶卷)鑿金為蓮花以帖地,令潘妃行其上,曰:此步步生蓮花也。”

  李後主也好,蕭寶卷也罷,都屬昏君中的昏君,照理説沒有什麼值得後世效法之處,偏偏他們“發明”出纏足這麼個摧殘人的玩意兒,居然能貽害千年,也實在是不可思議,清代學者曾衍東在筆記《小豆棚》裏就曾經感慨:“亡國之習,流毒一至于此。吁,始作俑者,其無後乎!”他講述了一位纏足婦女的悲劇:“馬字桂樽,紹興人。隨父幕于晉之大同……晉有纏足女師,朝夕縛結。桂復自為扎勒,裂繒刻玉,以求瘦小。又作金絲履,鳳頭尖,軟香幫,並刻梅花粉底,種種增華。”後來馬桂樽跟著父親到廣州,家境轉衰,她嫁給了一個姓雷的福建人做妾。正室夫人“悍妒”,自己本是天足,“兩鳧如藕船”,見馬桂樽的腳纖細無比,十分生氣,便想辦法整她,每天找各種理由讓馬桂樽侍立在自己身邊,一站就是一天,“稍不如意,即梃擊其足,否則以彼足躡桂足,一痛入骨,如刀刖脛。無人處,桂常蹲地,手撫雙翹,淒然淚下如雨”。沒過多久,馬桂樽便絕食自盡了。

  面對纏足陋習,政府並非“不作為”。有清一代,統治階層曾經多次下達禁令。順治初年,孝莊皇太后明令:不許纏足女子進宮,否則斬首;康熙三年朝廷下旨:“若有違法裹足者,其父有官者交吏兵二部議處,兵民則交付刑部責四十板,流徙十年。家長不行稽察枷一個月,責四十板。該管督撫以下文職官員有疏忽失于察者,聽吏兵二部議處在案。”力度這麼大,責罰這麼狠,依然禁不住。清代學者丁柔克在筆記《柳弧》一書中曾經記載,當時纏足陋習,盛行于北方,而南方部分地區則較少:“甘肅某縣,每年四月二十四日婦女做小腳會。屆時婦女淡粧濃抹坐于門首,皆蹺一腳于膝,以供遊人賞鑒。或評其雙弓窄窄,或稱其兩瓣尖尖。最小者則洋洋自得,而其門如市。故其縣無大腳,間有稍大者,其時唯閉門飲泣,合家垂頭喪氣,真陋習也。江南天長、六合等縣,則婦女盡皆大腳。”

  和平時期的洋洋自得和垂頭喪氣,到了戰亂就難免調換了位置。清末學者況周頤在筆記《眉廬叢話》中寫道:太平天國運動興起後,南北各省兵禍頻仍、戰火連天,當時一個很明顯的現象是,逃難者中的女性“多大足婦人,而裹足者卒鮮”。裹腳的婦女因為跑不動,大多只能在家中坐以待斃,偶爾有豁出去跟家人一起出逃的,往往又成為累贅,遇到危急關頭,為了不丟下她一個,剩下的親屬都要放慢逃亡速度,“又或子為母累,夫為妻累,父母為兒女累,兄弟為姊妹累,駢首就戮,相及于難者指不勝屈……夫自古至今,婦女死于兵者,莫可殫述,而皆未有知其死之多累于裹足者。”

  按理説,裹腳還是不裹腳,可以決定一個人的生死,應該能讓人有所醒悟了吧?然而並不,直到光緒二十七年,慈禧太后還得專門頒下懿旨:“漢人婦女率多纏足,行之已久,有傷造物之和,嗣後縉紳之家,務當婉切勸導,使之家喻戶曉,以期漸除積習……”但是這一陋習的徹底消亡,還是要到新中國成立以後,隨著暴風驟雨般的種種除舊布新,成為歷史。魯迅先生有雲,在中國搬動一張桌子都要付出流血的代價,以感慨在中國實施改革之難,而一部纏足史足以證明,改革之難有時未必是統治階層刻意阻撓造成的,假如桌子腿被鐵釘牢牢固定在地上,那想搬動,才是難上加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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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王志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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