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會通過“JYJ法” 禁止無正當理由封殺藝人

資料圖片:金在中、樸有天、金俊秀三人於2010年組成JYJ組合。
據韓媒報道,如無正當理由,不得限制特定藝人出演節目——這項被稱為“JYJ法”的法案日前在韓國國會會議上正式通過。
據報道,這項法案由韓國新政治民主聯合議員崔敏姬提議,正式名稱為《廣播法》修正案。
該法案內容包括非電視節目職員不得以與電視節目製作無關的理由,禁止他人出演節目。無正當理由的情況下,電視台不得接受第三方的請求,限制或禁止他人出演節目,電視台在違反以上規定時,放送通信委員會有權下達糾正命令,或對相關電視台處以相 當於整體銷售額2%的罰金。
2009年,韓國組合東方神起成員金在中、樸有天、金俊秀三人退出組合,於2010年組成JYJ組合,但遭到前經紀公司SM娛樂和韓國大眾文化藝術産業總聯合的封殺,未能正常出演電視節目,發行唱片也遭到阻力。
2009年10月,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SM公司處以“不得妨礙JYJ演藝活動”的臨時處理,2011年2月,再次下達間接強制命令,勒令SM公司“繼續妨礙JYJ演藝活動時,將處以罰款”。
崔敏姬&&,“JYJ法”的通過,可以保障以JYJ為代表的藝人進行演藝活動的正當權利,也可以保護觀眾渴望看到自己支持的藝人活動的權益。
JYJ所屬經紀公司C-jes娛樂對此&&,“在過去的7年間,JYJ一直在與不公平遭遇進行鬥爭,感謝大家對我們的支持,希望以此次法案通過為契機,今後演藝圈不再發生類似令人遺憾的事。”
目前,JYJ成員金在中和樸有天先後於今年3月和8月入伍服役,金俊秀則忙於年底演唱會的排練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