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媒:加入韓國國籍門檻提高 財力要求翻番
(資料圖)
據韓媒報道,韓國法務部11日公布了部分修訂《國籍法施行規則》的法令。根據修訂後的《國籍法施行規則》,2016年3月1日起外國人加入韓國國籍的條件將收緊。
此前,申請“普通入籍”的外國人需要提交的財産證明材料包括,本人或一起生活的親屬名下的30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16.6萬元)以上的銀行存款證明或房産證明等。但今後這一財力標准將上調到6000萬韓元以上。
韓國法務部方面解釋説,現行標準是1998年制定的,時過境遷,有必要考慮物價上漲等因素修改該標準。
不過,即使存款餘額和房産價值未達標,只要申請人能證明其年收入超過韓國人均國民總收入(GNI),有能力在韓穩定生活,同樣可以滿足入籍的財力標準。去年韓國人均GNI為2968萬韓元。
另外,有關結婚移民等“簡化入籍”申請人或擁有旅外同胞簽證(F-4)的申請人的規定仍與之前相同。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