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1:王某等3人走私普通貨物案
關鍵詞:離島免稅 走私“套代購”
案情概要:被告人王某曾在海口地區免稅店工作,2018年初開始,王某利用離島親戚朋友的免稅額度在網上訂購免稅品,用自己的銀行卡支付並辦理即購即提,之後將免稅品轉賣他人,從中賺取免稅店贈品。2019年9月,王某失業後開始通過導游獲取游客同意出讓免稅購物額度給其使用,利用游客身份信息在免稅店購買免稅品並辦理即購即提,使用自己或者其哥哥王某某的支付寶或銀行賬戶支付貨款並將貨提走。2020年2月底,王某&&被告人鐘某,讓鐘某找“人頭”,利用“人頭”的免稅額度購買免稅品。期間鐘某用自己的銀行帳戶或支付寶幫王某支付免稅貨款,並帶領“人頭”離島返島。同年3月份,王某開始通過付錢聘請“人頭”的方式購買免稅品。經查,通過這種“套代購”的方式,王某偷逃稅款270多萬元,王某哥哥偷逃稅款49萬多元,鐘某偷逃稅款15萬多元。
裁判結果:法院判決王某犯走私普通貨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八十萬元;王某某犯走私普通貨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八萬元; 鐘某犯走私普通貨物罪,免予刑事處罰。
典型意義:離島免稅購物政策對海南國際旅游消費中心建設和引導境外消費回流、促進“雙循環”格局加速形成具有重要意義。王某等人的“套代購”行為,不僅造成國家關稅損失,還違背了離島免稅購物政策的初衷,對海南自貿港建設順利推進和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帶來嚴重負面影響。該案彰顯了海南法院嚴厲打擊離島免稅“套代購”走私犯罪,堅決維護自貿港經濟健康發展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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