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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哈爾濱市城管局獲悉,哈爾濱市&&《關於餐飲及零售企業門店外擺經營規範管理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哈爾濱市城管執法部門將採取發放“服務&&卡”等形式,主動對接商家,現場確認相關事宜,指導餐飲及零售企業按照規範標準從事外擺經營活動,並向社會公布服務電話。
《意見》提出,全市臨街具有固定門店的餐飲及零售企業可在門店外適合區域外擺經營,並為行人留出不少於2米的通行空間。
餐飲企業外擺經營時間不超過22時,外擺經營項目要與店內經營項目一致。餐飲及零售企業原則上應採用可移動式的外擺經營設施。
《意見》提出,對有外擺經營意願的餐飲及零售企業,各區城管執法部門要主動服務,採取發放“服務&&卡”等形式,主動對接,現場確認相關事宜,指導餐飲及零售企業按照規範標準從事外擺經營活動。(記者劉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