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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蘭州公積金中心進一步簡化部分提取業務資料
“異地購房”等提取業務申請資料簡化
蘭州公積金管理中心進一步簡化了部分業務資料,一是積極配合化解國有土地上已售城鎮住宅歷史遺留“登記難”問題,凡取得《不動産權證書》的,只需提供身份證、《不動産權證書》和稅務票據即可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取消了必須提供增值稅發票的限制。二是積極推動“跨省通辦”政務服務,簡化因“異地購房”“償還異地自住住房貸款”提取業務申請資料,不再要求職工提供房屋所在地的戶籍證明或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工作地認證證明。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趙文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