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切實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權益
2021-12-02 08:44:57 來源: 甘肅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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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甘肅省切實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權益

    記者從甘肅省教育廳獲悉,近日,《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辦法》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修訂通過,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辦法》明確,學校應當執行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課時和學業量,不得隨意提高難度、加快進度,加重未成年學生的課業負擔;學校不得佔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義務教育階段的未成年學生集體補課;幼兒園、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對學齡前未成年人進行小學課程教育。未經學校允許,未成年學生不得將手機等智能終端産品帶入課堂,帶入學校的應當統一管理。

    《辦法》指出,學校應當將學生欺淩的預防治理納入學校安全工作,建立學生欺淩防控和處置機制,設立學生欺淩投訴、求助通道;協同相關部門加強對校園及周邊地區的綜合治理,開展定期排查,公布舉報投訴電話、通信地址、電子郵件信箱等資訊,做好早期預警、及時上報、妥善處置及心理輔導、教育引導等工作。學校對學生欺淩行為應當立即制止,通知實施欺淩和被欺淩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參與欺淩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對實施欺淩的未成年學生,學校應當根據欺淩行為的性質和程度,依法加強管教;對嚴重的欺淩行為,學校不得隱瞞,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並配合相關部門依法處理。學校、幼兒園應當建立預防性侵害、性騷擾未成年人工作制度;對性侵害、性騷擾未成年人等違法犯罪行為,學校、幼兒園不得隱瞞,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並配合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新甘肅·甘肅日報記者蘇家英)

責任編輯: 王小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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