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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草案)》提交一審-新華網
(記者 鄭昭) 14日,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分組審議了《福建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草案)》。《條例(草案)》在總則中明確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應當堅持市場化、法治化、便利化、國際化原則,突出踐行“馬上就辦,真抓實幹”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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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草案)》提交一審

2021-12-16 10:11:18 來源: 福建日報

  14日,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分組審議了《福建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草案)》。記者了解到,《條例(草案)》多項條款體現地方特色,吸收了我省在相關實踐中的先進經驗,將我省持續推進“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改革成果予以固化,增強規范性和約束力,將進一步優化我省營商環境。

  《條例(草案)》在總則中明確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應當堅持市場化、法治化、便利化、國際化原則,突出踐行“馬上就辦,真抓實幹”精神。其中便利化是我省在上位法基礎上的拓展,體現了我省全力打造能辦事、快辦事、辦成事的“便利福建”工作導向。

  此外,我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成熟度較高,已實現線上獲取資訊、全過程線上交易和線上實時監測,走在全國前列。《條例(草案)》將這一先進做法予以吸收,將制度化與信息化相結合,對公共資源交易實施目錄清單管理、實施交易電子化和全過程線上監管提出要求,體現福建特色。

  《條例(草案)》還吸收我省各地區各部門在相關實踐中的先進經驗,從辦理智能化、渠道多元化、流程便利化3個方面對“證照分離”改革進行細化,增加“照後減證”等改革目標,體現我省改革成果。

  《條例(草案)》還突出數字福建建設成果運用,對數字化、信息化運用提升營商環境提出了更高要求;為建立健全優化營商環境公共法律服務體係,在上位法基礎上首次提出在我省建設法律服務與法治創新示范區,推動我省法治服務供給水準升級。

  省人大常委會財經工委在對《條例(草案)》初步審查的報告中建議,增加規定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秉持“有求必應、無事不擾”服務理念,構建覆蓋企業全生命周期服務體係,建立健全市場主體輕微違法經營行為從輕、減輕或者不予行政處罰制度。(記者 鄭昭)

[責任編輯:袁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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