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罔顧告誡,哄抬物價,貴州一藥企被罰180萬元
2020-02-10 16:02:39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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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貴陽2月10日電(記者蔣成)貴州省市場監管局10日公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查辦的第三批典型案例顯示,因不顧市場監管部門告誡,大幅提高價格,貴州侗潤堂藥業連鎖有限公司被罰180萬元。這是疫情防控以來貴州省市場監管部門開出的首張百萬級罰單。

  1月23日至26日,貴陽市市場監管局不斷接到舉報,稱貴州侗潤堂藥業連鎖有限公司下屬多家藥店哄抬口罩價格。貴陽市市場監管局對該公司下屬藥店進行了突擊檢查。經查,該公司1月23日收到貴陽市市場監管局提醒告誡函時,曾明確承諾,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絕不哄抬物價。

  事後,該公司不顧自身承諾,違法要求下屬藥店統一大幅提高口罩銷售價格,將進價12.8元/個的口罩,銷售價格提高至49元/個,進銷差率近300%。

  近日,貴陽市市場監管局對該公司涉嫌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並根據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三款及《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六條第一款之規定,對其做出罰款180萬元的處罰決定。

  根據通報案例,被嚴重處罰的還有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百姓人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1月24日下午,黔南州都勻市市場監管局對該公司褲襠街分店、慶雲宮分店進行檢查,發現其銷售的“N95口罩”已過期,隨即對該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經查,該公司于1月22日購進生産日期分別為2016年1月8日、3月8日、8月8日、10月8日的隨棄式N95“飛翔牌”防護口罩20700個,口罩標識標注有效期為3年,該公司購進時該批口罩已過有效期。1月24日,該公司將上述口罩配送至其下屬21家連鎖門店和1家個體藥店,以22元/個的價格進行銷售。最終,市場監管部門對其做出沒收失效口罩、沒收違法所得,按最高額度頂格處罰的決定,罰沒合計達92萬余元。

  貴州省市場監管局局長陽向東表示,近期部分不良商家哄抬價格,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顧群眾生命安全,身體健康,背棄道德良知。對此,市場監管部門果斷出手,約談重點企業,加強市場巡查,對不法行為頂格處罰。1月24日至今,嚴厲查處各類擾亂市場正常秩序的違法違規案件29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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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張樵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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