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市客疫情期間推春季專案?冒充的
違法經營者“蹭名牌”加價銷售商品,一個多月銷售收入超100萬元。市市場監管局昨天通報一起違法案件調查情況。
5月21日,市市場監管局執法總隊在執法檢查中發現,上海如正資訊科技有限公司在微信小程式(全球美食行)銷售商品的過程中,擅自使用“Costco開市客”會員制超市的企業簡稱、字號等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商業標識,涉嫌實施混淆行為。
經查,當事人係微信小程式(全球美食行)的運營主體。4月11日至5月21日,當事人在微信小程式(全球美食行)中擅自使用“開市客春季專案”“開市客配送到家服務”“在家也逛開市客,手機下單更方便”等多項宣傳內容,在客服服務中以“開市客合作的第三方配送平臺”等名義自稱,上架大量“Costco開市客”會員制超市的相關品牌商品,誤導消費者。至案發,當事人加價銷售上述商品共計收入106萬余元。
記者注意到,上海如正資訊科技有限公司此前已有失信記錄。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平臺顯示,上海如正資訊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6月5日,注冊資本50萬元,登記住所位于上海市金山區山陽鎮紅旗東路535號3層8305室。2022年1月13日,因為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繫,上海如正資訊科技有限公司被金山區市場監管局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天眼查數據顯示,上海如正資訊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鎮有3家關聯企業,其中一家上海友楹貿易有限公司也在今年1月被寶山區市場監管局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另一家企業已注銷。
《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經營者不得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企業名稱(包括簡稱、字號等),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繫。
經營者實施混淆行為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商品。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並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並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當事人實施商業混淆的行為涉嫌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相關規定,市市場監管局執法總隊擬立案調查,並督促當事人妥善處理好消費者的退款工作。(記者 陳璽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