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租賃住房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産貸款集中度管理
央行、銀保監會近日發布通知,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産貸款集中度管理,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的支持力度。
該通知提出,自通知印發之日起,銀行業金融機構向持有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發放的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産貸款集中度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支持力度,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提供金融産品和金融服務。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銀保監會有關統計制度,確保數據真實準確。通知適用於執行房地産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銀行業金融機構。
人民銀行相關人士&&,此舉有利於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的信貸投放,支持我國住房保障體系建設,有助於推動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下一步,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將加快建立完善住房租賃金融制度,繼續加大對保障性住房建設和長租房市場發展的金融支持力度,促進房地産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記者 楊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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