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孩子”難題上兩會 政協委員呼吁:抓好課後服務

2017-03-10 07:24:49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孩子沒人接,接回來沒人帶,請保姆、送托管班又擔心不正規……這一連串的煩惱,讓不少家長感到焦慮。

  一個提案和一群糾結的家長

  “兩會前,我在學校徵集大會提案,很多青年教師和職工強烈地希望我就中小學幼兒園的作息時間問題做一個提案。”3月7日,在全國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教育界別聯組會議上,全國政協委員、華北電力大學原校長劉吉臻説,由于中小學減負政策對學生的在校時間進行了硬性規定,學校包括一些公立幼兒園下課早,三點半一過,接孩子的家長們就在校門口排起了長龍。“我的研究團隊裏有這樣的成員,哪怕是參加一些重要的活動,一到下午三四點,他們就坐不住了,而且面露尷尬,最後説‘實在對不起,我得去接孩子’。”

  劉吉臻認為,這種“孩子放了學,家長沒下班”的情況催生了大量收費高昂的社會托管班、培訓班,導致“家長增了負,孩子沒減負”;長此以往,甚至可能打擊適齡夫妻生二孩的積極性。

  帶著這些青年教職工同時也是年輕家長的“糾結”和期望,今年的全國政協會議上,劉吉臻提交了一份有關“鼓勵中小學幼兒園承擔課後服務職能”的提案。

  而就在不久前,為促進中小學生健康成長、幫助家長解決按時接送學生困難,教育部印發了《關于做好中小學生課後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意見》指出要充分發揮中小學校課後服務主渠道作用,廣大中小學校要主動承擔起學生課後服務責任;強調課後服務必須堅持學生家長自願,服務內容主要是安排學生做作業、自主閱讀、體育,以及娛樂遊戲、拓展訓練、觀看適宜兒童的影片等,堅決防止將課後服務變相成為集體教學或“補課”;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積極向本地區黨委、政府匯報,加強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爭取資金支援,通過“政府購買服務”“財政補貼”等方式對參與課後服務的學校、單位和教師給予適當補助,嚴禁以課後服務名義亂收費。

  看到教育部積極回應百姓關切的問題,劉吉臻很高興。但對于《意見》中有關中小學課後服務工作資金來源的內容,他還有些疑問——特別是如何界定“以課後服務名義亂收費”的問題,或者説中小學課後服務能不能收費的問題。

  “所以我覺得這個提案我還是要提。”劉吉臻委員在發言時建議,將教育的社會服務功能列入教育改革發展規劃,明確放開課後服務的非義務教育屬性,允許幼兒園、中小學合理收取義務教育之外的相關費用;修改因中小學減負而制定的關于學生在校時間的硬性規定。

  彈性放學能否彈走“揪心撓頭”

  教育部黨組書記、部長陳寶生在現場回應了劉吉臻委員的關切:“基礎教育階段,放學之後,學生怎麼辦?我到教育部工作之後在基層做過調研,好多學生家長就講這個事,這是件讓爺爺奶奶爸爸媽媽非常揪心、非常撓頭的事。”

  據陳寶生介紹,自去年起,教育部已經開始在有條件的地區開展試點,鼓勵各地摸索解決問題的經驗;近日印發了《關于做好中小學生課後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對此初步加以規范;接下來,還將進一步制定政策性的指導意見,其基本思路就是實行彈性放學時間。陳寶生説:“就像剛才吉臻委員講的,要明確‘放學之後’不屬于義務教育范疇,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給予一定的補助;也可以通過與家長建立談判溝通機制,適當收費。”他還強調,不要把這段時間又變成了上課時間。

  “我覺得這個思路蠻好的。”了解了相關提案和教育部的指導意見,無錫某私立學校小學教師張曉梅説,“其實我們學校一直在做類似的事。我們是下午4:30放學,家長沒能按時接走的孩子,我們就集中到一個班裏,由老師陪著寫寫作業什麼的。老師們都會一直等到最後一個學生被接走再下班。”張老師説,學校提供這樣的課後服務並不向家長收費,但對于陪孩子“留守”的老師,學校會提供一些補助,“老師的責任心也很重要。”張老師覺得,如果通過與家長溝通等形式收取適當的費用,或能進一步提升中小學提供課後服務的積極性。

  但也有教育界人士指出,要想真正解決家長的“三點半之困”,未來對于何為“適當收費”何為“亂收費”,何為“課後服務”何為“變相補課”這樣的概念,還需要給出一個更明確的界定。

  “如果學校能提供這個服務,那當然好啦,讓家長適當地付點費用也可以接受,私人托管班也得花錢啊!”這份接地氣的提案和教育部長的明確回應讓一位受訪家長很興奮。新華每日電訊記者雷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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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谷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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