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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證合一”打通“資訊孤島”和“數據煙囪”——專訪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
2017-09-27 16:06:1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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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北京9月27日電 題:“多證合一”打通“資訊孤島”和“數據煙囪”——專訪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

  新華社記者趙文君

  “多證合一”改革不僅實現了證照的整合,更通過改變審批發證的傳統管理方式,倒逼政府部門推動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流程再造和體係重構。隨著“多證合一”改革將于10月1日起全國范圍內全面實施,改革有哪些新的部署、新的要求?記者對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進行了專訪。

  實現“一照一碼”走天下

  “多證合一”改革自去年在各地試點推進,目前19省已正式實施,取得了一些成效。同時,各地在推進過程中也出現了證照整合標準不統一、盲目追求證照整合數量、部門資訊共用不順暢,營業執照互通互認有障礙等問題。這些困難和問題如何解決?

  “‘多證合一’改革涉及部門多、觸動利益深、推進難度大,是商事制度改革難啃的硬骨頭。”張茅説。

  張茅介紹,目前一些試點探索的成功經驗值得推廣。如通過利用現有營業執照上的二維碼等方式,載入“多證合一”改革整合的涉企證照事項資訊,為社會公眾和政府管理部門提供權威、規范、便捷的資訊查詢渠道;推進“多證合一”營業執照的跨區域互認和廣泛應用;大力推廣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使其成為各部門內部辦事和部門間資訊共用的唯一標識碼,使“一照一碼”營業執照成為企業唯一“身份證”,實現“一照一碼”走天下。

  張茅表示,“多證合一”改革倒逼政府部門由“坐等企業到府”為主動通過資訊共用平臺認領企業資訊,將事前發照發證變為協同監管和事中事後監管,要最大限度打通部門間“資訊孤島”和“數據煙囪”,使“多證合一”改革真正産生化學反應。

  讓企業真正享受到改革紅利

  有些地方在推進“多證合一”改革過程中,仍然發放被整合證照;有些地方將“並聯審批”“證照聯辦”和“多證合一”相混淆。張茅表示,“並聯審批”和“證照聯辦”是經過實踐檢驗、行之有效的節約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實現資源共用的行政審批模式。

  “既方便企業辦事,又不給企業造成困擾,使企業真正享受到改革紅利。”張茅説,“多證合一”改革要從實際出發,結合“並聯審批”“證照聯辦”等多種形式,為企業、群眾辦事提供更加便利化的方式和條件。

  對于屬于“多證合一”改革范疇的,由工商部門核發載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多證合一”整合的證照事項企業不再另行辦理。對于採取“並聯審批”“證照聯辦”審批方式、由工商部門一窗受理申請材料、各部門後臺聯合審批的各類涉企證照,明確告知申請人和企業相關證照辦理、審批和領取的流程及步驟。

  在“多證合一”基礎上“證照分離”

  近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決定擴大“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多證合一”與“證照分離”之間有什麼聯繫,又有什麼區別?

  張茅介紹,“多證合一”與“證照分離”兩項改革都是對企業申辦營業執照前後的證照,通過或減或整合或聯辦,減少手續、提高效率、方便當事人。不同點在于,“多證合一”主體是非審批類的涉企登記、備案事項,目的在于進一步便利企業;“證照分離”的主體是審批許可事項,目的在于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

  “多證合一”整合范圍是將資訊採集、記載公示、管理備查類的一般經營項目涉企證照事項,以及企業登記資訊能夠滿足政府部門管理需要的證照事項整合到營業執照上。“證照分離”是將除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和公眾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之外,與企業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審批頻次比較高、改革後效果比較明顯的更多涉企行政許可事項納入“證照分離”,實現審批事項能取消的取消,能改為備案的改為備案,最大限度地實質性減少涉企行政審批事項,簡化行政審批流程。

  張茅表示,“證照分離”應是“多證合一”基礎上的“證照分離”。通過“證照分離”,行政審批事項改為備案的,只要符合“多證合一”整合原則,還可繼續按照“多證合一”標準和要求整合到營業執照上,做到成熟一批、整合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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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郭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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