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健全黨內監督體係

2017年01月25日 09:57:00 來源:新華社

  如何建立健全黨中央統一領導,黨委(黨組)全面監督,紀律檢查機關專責監督,黨的工作部門職能監督,黨的基層組織日常監督,黨員民主監督的黨內監督體係

  新華社北京1月25日電 強化黨內監督是全黨的共同任務,也是一項復雜的係統工程,必須全黨動手一起抓,任何黨組織和黨員都不能置身事外。《中國共産黨黨內監督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九條規定:“建立健全黨中央統一領導,黨委(黨組)全面監督,紀律檢查機關專責監督,黨的工作部門職能監督,黨的基層組織日常監督,黨員民主監督的黨內監督體係。”

  《條例(試行)》規定了各級黨委、黨委委員、紀委、紀委委員、黨員和黨代表等6類主體的監督職責,初步勾勒了黨內監督體係框架。但從黨的十八大以來巡視、執紀審查中發現的問題以及被查處違紀違法幹部的懺悔錄看,黨內監督體係還存在一些漏洞,主要是不同主體在黨內監督中的地位、作用和職責不明晰,監督主體之間資訊不暢、協調不順;對黨委(黨組)的主體責任強調不夠,黨組織日常管理監督缺位;沒有明確黨委辦公廳、組織部、宣傳部、統戰部、政法委等工作部門的監督責任,也缺乏相應制度安排;對黨員的監督權利保障不夠,民主監督流于形式。解決上述問題,不能零敲碎打、搞碎片化修補,必須統籌考慮、強化整體設計,形成協調配套、係統整合的黨內監督體係。

  完善黨內監督體係,要以黨章為根本遵循,著眼堅持黨的領導,聚焦全面從嚴治黨,體現有權必有責、權責要對等、有領導權力就要負監督責任,體現信任不能代替監督、每個黨組織和黨員幹部既有開展監督的權利又有接受監督的義務。一是堅持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黨的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全面領導黨內監督工作。中央委員會成員、中央政治局委員要加強對所轄地區和部門,以及直接分管部門、地方、領域黨組織和領導班子成員的監督,在主動開展監督和自覺接受監督上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二是堅持黨委(黨組)全面監督。黨委(黨組)在同級各種組織中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在黨內監督中負主體責任,書記是第一責任人,黨委常委會委員(黨組成員)和黨委委員在職責范圍內履行監督職責。黨委(黨組)要領導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黨內監督工作,加強對領導幹部的日常管理監督,組織實施各項監督制度,抓好督促檢查,並加強對同級紀委和所轄范圍內紀律檢查工作的領導。三是堅持紀律檢查機關專責監督。各級紀委是黨內監督的專責機關,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要加強對所轄范圍內黨組織和領導幹部遵守黨章黨規黨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對同級黨委特別是常委會委員、黨的工作部門和直接領導的黨組織、黨的領導幹部履行職責、行使權力情況的監督,並落實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四是堅持黨的工作部門職能監督。黨的工作部門是黨委(黨組)主體責任在不同領域的載體和抓手,黨委辦公廳、組織部、宣傳部、統戰部、政法委等工作部門都承擔著相應的黨內監督職責。要嚴格執行各項監督制度,加強職責范圍內黨內監督工作,既加強對本部門本單位的內部監督,又強化對本係統的日常監督。五是堅持黨的基層組織日常監督。黨的基層組織是黨在社會基層組織中的戰鬥堡壘,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要嚴格黨的組織生活,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監督黨員切實履行義務,保障黨員權利不受侵犯。六是堅持黨員民主監督。黨員是黨內生活的主體,要本著對黨和人民事業高度負責的態度,積極行使黨員權利,認真履行監督義務,對錯誤言行敢于較真、敢于鬥爭,加強對黨的領導幹部的民主監督。

  完善黨內監督體係,還要堅持黨內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各級黨委應當支援和保證同級人大、政府、監察機關、司法機關等對國家機關及公職人員依法進行監督,人民政協依章程進行民主監督,審計機關依法進行審計監督。各級黨組織應當支援民主黨派履行監督職能,重視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提出的意見、批評、建議。各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應當認真對待、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推進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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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薛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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