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法公民代理困擾法院工作 吳青代表建議加以規範 |
隨着全民法律意識的提高,法律服務市場變得異常活躍。在龐大的訴訟代理人隊伍裏,有獲得國家司法資格的律師,有司法行政機關認可的法律服務工作者,還有一部分是沒有司法資格卻也以代人訴訟、收取服務費牟利的“職業公民代理人”。今天,廣東省古今來律師事務所主任吳青代表提出建議,切實規範職業化公民代理。
曾多次參與關於公民代理相關調研的吳青認為,不規範的公民代理不只衝擊律師隊伍或律師職業市場,也是社會管理新問題。目前,很多職業化公民代理人會直接到企業代理訴訟,特別是在醫療糾紛、勞動糾紛等群體性訴訟中非常活躍,一些非法代理行為給法院工作造成諸多困擾。
吳青認為,雖然修改後的民事訴訟法對代理人資格作了進一步明確,如果最高人民法院能夠&&全國性指導意見,對公民代理人的身份審核、對當事人發出告知函等作出指引,相信在全國範圍內,會對規範公民代理起到積極作用。本報北京3月10日訊 記者萬靜
| ( 編輯: 張晉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