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於世平:法律體系建成後對檢察機關提出了更高要求 |
3月1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新聞中心組織新華網等12家網站,聯合舉辦主題為“強化監督 執法為民”的網絡訪談,邀請天津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於世平、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楊克勤、江蘇省南京市人民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局局長林志梅3名檢察系統全國人大代表,與網民進行在線交流。
[中國網記者]謝謝主持人,三位代表下午好,中國網網友問於世平代表,法治社會的構建不能僅僅停留在法律條文的完善上,更重要的是依靠執法者對法律的貫徹執行,檢察機關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如何保障法律在訴訟活動中被嚴格貫徹執行?
[於世平]非常感謝網友提出的這個問題。在這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吳邦國委員長的報告當中,宣布我們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建成。當然,這個從去年的報告中就已經這麼講了,今年的報告又做了進一步的豐富和完善。我想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建成以後,對於我們司法機關,特別是對檢察機關依法辦案提供了更充分的法律依據,使得我們進一步做到了有法可依。與此同時我們也感覺到,法律體系建成以後,對於我們檢察機關做好檢察工作、依法辦案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推進法治國家、法治社會、法治政府建設當中,檢察機關如何履行好職能,完成好新的使命。我想檢察機關應該做到以下幾點:
第一、堅持依法辦案,特別是帶頭依法辦案。作為法律監督機關,不僅要執行國家的法律,而且應該在全社會帶頭執行好國家的法律,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社會主義的法治原則。第二、結合我們檢察機關的職能,要不斷加大法律監督力度。根據《憲法》和《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的規定,檢察機關作為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不僅要完成好自身嚴格依法辦案的任務,還要監督其他的機關也要嚴格依法辦案,執行國家的法律。我想按照最高檢察院的要求,要依法履行職能,敢於監督、善於監督、依法監督、規範監督,這是我們需要在今後進一步強化的。
第三、要不斷拓展法律監督的職能。從人民檢察院的發展歷史來看,法律監督職能在《憲法》特別是五四憲法中就規定了。但是,檢察職能發揮的範圍、領域、作用隨着我們國家的不斷發展,經濟的不斷發展,民主法制建設不斷發展,呈現出一個由窄到寬的過程。最早是對法院的刑事審判賦有監督,大家知道過去我們檢察院對法院的刑事審判的案件,認為有錯誤的我們就提出抗訴。那麼,在改革開放30年,我們又進一步拓展了對法院的民事審判進行監督,後來又對法院的行政審判進行監督。從前年開始又探索對法院執行案件的工作也進行監督。
第四、在我們國家的法制建設當中檢察機關除了辦案,還要宣傳國家的法制。結合我們的工作以及在實踐當中的體會,利用一些典型的案件來宣傳國家的法律和政策效果更好。在今後工作中,要認真去進一步總結、探索新的宣傳方式,使人民群眾都能做到知法守法。也就是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要求,叫做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那麼,全民守法的前提是人民群眾得了解法,知道法,除了自身學習之外,與我們司法機關的宣傳工作非常密切。所以,我想今後我們要進一步的加強這方面的工作,不僅僅要宣傳預防犯罪的內容,還要宣傳整個法律的內容,營造法治國家、法治社會的良好法律氛圍。
| ( 編輯: 楊理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