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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長三伏天 請為勞動者撐起“遮陽傘”
2018-07-18 08:35:30 來源: 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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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7日是農歷“入伏”第一天,一年裏最炎熱的時期已經到來,今年“三伏”長達40天,為近年來所罕見。目前,今年以來“最強高溫”的炎熱天氣正在全國范圍內不斷擴張地盤,多地進入曠日持久的“炙烤模式”。連日來,全國天氣被高溫和降雨佔據,中央氣象臺也是連續多日同時發布了高溫和暴雨預警信號。

  在漢語中,“伏”就是不出現,可以理解為潛伏、隱伏、蔭蔽等意思。三伏天,是咱們老祖宗從氣候規律中總結出的農曆年中天氣最熱的時期,是初伏、中伏、末伏的統稱,説出了中國地理環境下氣溫高、氣壓低、濕度大、風速小的氣候特點。通常情況下,夏至後第三個庚日開始為頭伏(初伏),第四個庚日為中伏(二伏),立秋後第一個庚日為末伏(三伏),每伏十天共三十天,今年的“三伏天”長達40天,所以被稱為“加長版三伏天”。

  人們面對自然,需要培養起適應不同惡劣自然環境的本能,更要有一顆敬畏自然之心。在三伏天曠日持久的“炙烤模式”下,人不同于鋼鐵鑄成的機器,不能全然不顧烈日暴虐,而要躲避烈日、高溫的侵襲,合理調節工作、生活的時間與節奏,把握早晚和夜間涼爽的空當。政府、企業和社會各界應識天勢、知人情,盡可能為勞動者撐起一把“遮陽傘”,勞動者在三伏天的合法權利不能被侵犯,不能讓勞動者感到心慌、鬱悶。

  為勞動者撐起一把“遮陽傘”,就是要把勞動者應享有的福利及時發放到位——這裏主要指及時、足額發放防暑降溫費和勞動保護用品。用人單位不要違反規定發放防暑降溫費,不能減少發放人員,或者根據職務高低發放,也不要拖延和減少發放防暑降溫費的時間。

  為勞動者撐起一把“遮陽傘”,就是要把相關方面的高溫保障制度落實到位。依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高溫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違反管理規定,擅自取消勞動者的勞動保障措施,應承擔相關責任。

  為勞動者撐起一把“遮陽傘”,也需要領導幹部、管理人員走到勞動者中間,看望慰問一線勞動者。天氣環境再惡劣,也會有電力搶修工、環衛工、交通民警、建築工人等工作在第一線。越是高溫天氣,領導幹部、管理人員越要有與一線勞動者同甘共苦、打成一片的覺悟。到一線勞動者當中去感受高溫、烈日,為他們送去防暑降溫用品,是了解民情,傾聽民聲,也方便為高溫期間奮鬥在一線的勞動者的合法權利發聲。到一線勞動者中去,也能發現一些單位的勞動用工具體情況。發現用人單位違反相關規定,保障勞動者應有權利沒有做到的,要嚴肅查處,也是保障勞動者的正當權益。

  加長版三伏天開啟“炙烤模式”,實際上也打開了一面鏡子,映照出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執行的情況。這面鏡子還能夠映照出企業是以人為本還是以經濟效益為本,映照出領導幹部是關心、貼近一線勞動者,還是漠視、遠離一線勞動者。勞動者是企業效益的創造者,是社會大時代的主人,任何以透支和犧牲勞動者健康為代價的行為都是要不得的,必須依法予以制止並進行責任追究。(蘇大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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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徐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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