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有需求”、“購買不強制”,並非此類推銷行為的保護罩。針對商業進校園,還需要“雙向治理”,同查同懲,設置不良商業競爭入侵校園的隔離帶。
日前有網友爆料,廣西柳州市高級中學為家長推銷一款某品牌定制機型。該手機自帶“管理&&”,可實現對學生的四大管控,包括時間管理、網址管理、學校資源共享及記錄違規行為。對此,校方&&,此舉源於家長訴求,家長要求對學生使用手機加強管控。學校未與廠家達成協定,不參與任何收費,也不強制購買。
5月13日,當地教育局通報稱已經啟動調查。手機品牌方也隨即回應,對此毫不知情,管控&&是第三方軟體公司應校方要求開發。
“不強制購買”幾乎是類似事件的標準回應。從最初的教輔資料、校服到後來的電信服務、電子産品、在線學習APP,再到如今的所謂“管控&&”“定制手機”——家長需要和自願購買,仿佛成了類似推銷行為在校園開疆拓土的“保護罩”。
問題是,涉事學校允許公司進入家長會推銷,即便此舉背後沒有利益輸送,在事實上也可能形成為推銷行為背書的效果。加之家長會的特殊環境,這很難説是純粹的市場行為。家長們購買這款手機,恐怕也難説是出於自願。
另外,根據“管控&&”的功能介紹,“學生使用手機出現違規行為,系統會記錄”,如何界定違規行為、對學生使用手機實時管控是否涉嫌侵犯學生隱私,對此校方也應有邊界意識。無論如何,不能為了管控方便,就無視學生隱私。
商業進校園,社會詬病已久,一直都被視為教育領域的不正之風,但屢禁不止。去年教育部專門發布《關於嚴禁商業廣告、商業活動進入中小學校和幼兒園的緊急通知》,要求全國各地教育部門採取有效措施,堅決禁止任何形式的商業廣告、商業活動進入中小學和幼兒園。
商業進校園更深層次的問題,恐怕還是手段本身所具有的非公平競爭特徵,其營銷行為不是建立在公開、平等的基礎上,而是帶有變相圈地甚至商業賄賂的性質。所以,針對商業進校園,還需要“雙向治理”,同查同懲,設置不良商業競爭入侵校園的隔離帶。
一方面,進一步厘清校園與商業廣告、商業活動的關聯責任,從紀律上劃出明確的禁區,堅持“零容忍”;另一方面,針對商業進校園,從法律上廓清模糊地帶,對營銷的方式與行為予以準確定性,劃出清晰的紅線,遏制針對校園非法定向營銷的衝動。(木須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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