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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宣判一批涉毒刑事案件 2名被告人被判處死刑
2018-06-25 15:52:12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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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西安6月25日電(記者陳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25日公開宣判3起涉毒刑事案件,7名被告人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9年、無期徒刑至死刑不等。

  宣判的3起案件中,一起一次查獲20公斤毒品的特大案件引人關注。法院審理查明,2016年3月以來,被告人李軍良多次從被告人吳榮軍處以每克33元至35元不等的價格購買毒品冰毒,並運輸至西安。除自己吸食外,李軍良還將毒品販賣給被告人吳曉衛、惠北印和其他吸毒人員。

  2016年7月4日,李軍良從吳榮軍處購買到429890元的毒品冰毒,從廣東運輸至陜西省周至縣向吳曉衛等人出售。2016年10月,李軍良駕車再次前往廣東省陸豐市甲子鎮,以505500元的價格從吳榮軍處購買冰毒20公斤,用20個塑膠袋包裝藏匿于車輛後備廂及備胎處。駕車返回時,李軍良在周至縣被公安人員抓獲,後吳榮軍、吳曉衛等相繼落網。

  法院認為,被告人吳榮軍、李軍良販賣、運輸毒品數量巨大,僅查獲的毒品數量就達20公斤,吳榮軍還係再犯、累犯,依法應從重處罰。被告人李軍良雖有立功情節,但其罪行極其嚴重,且係共同犯罪中的主犯,不足以從輕處罰。根據刑法相關規定,法院判決:被告人吳榮軍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死刑。李軍良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死刑。吳曉衛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兩名同案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和9年。

  在另外2起案件中,被告人衛朝輝從四川省成都市毒販處購買150余克毒品海洛因,乘坐大巴車將所購毒品運輸至西安,其行為已構成運輸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被告人齊平從河南省周口市購買毒品甲基苯丙胺運輸至西安,其行為已構成運輸毒品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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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王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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