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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野車追逐藏羚羊”不可原諒
2017-10-07 08:09:34 來源: 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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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護野生動物,其實不只是在肉體上不傷害像藏羚羊這樣受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同樣也包括在動物福利層面不打擾這些野生動物及其生存環境。

  據報道,10月6日,有網友在微博發帖稱,兩輛白色越野車追逐、輾軋藏羚羊,致使數只藏羚羊受傷、死亡。對此,青海可可西裏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回應稱,事件發生在5日下午的保護區內,並未造成藏羚羊受傷或死亡,已對涉事司機進行了處理,但具體情況不便透露。

  據越野車司機事後解釋,看到藏羚羊群出于好奇便將車輛駛離公路進入保護區,以便更近距離觀察。

  從工作人員的回應來看,此前網傳的“越野車追逐、碾軋藏羚羊,致使數只藏羚羊受傷、死亡”説法,顯然並不屬實。而從越野車司機事後的解釋來看,當時的追逐行為,恐怕也並非故意“碾軋傷害”藏羚羊。

  但即便如此,上述行為仍是不可原諒的。因為即使只是出于“好奇心”,這種做法仍是十分危險的。不僅可能威脅作為國家一級保護動物的藏羚羊的生命安全,而且就算“並未造成藏羚羊受傷或死亡”,事實上也會對藏羚羊原本自然和諧的生存狀態造成驚擾,甚至構成某種“動物福利”意義上的虐待。

  因為,眾所周知,被譽為“高原精靈”的藏羚羊,雖然在高寒缺氧高原環境下,具有十分頑強的生存能力,但與此同時,藏羚羊又是一種天性非常膽小、非常害怕驚擾的動物。僅僅為了滿足“好奇心”,兩輛越野車便在高原上開足馬力瘋狂追逐藏羚羊,將會對這些“高原精靈”帶來怎樣的驚擾,可想而知。

  而站在動物福利角度,將這種驚擾和創傷,稱之為“動物虐待”,也並不為過。而我國最新修訂的《野生動物保護法》已明確,“不得虐待野生動物”。就此而言,上述“越野車追逐藏羚羊”事件,即使“並未造成藏羚羊受傷或死亡”,實際上也同樣可能涉嫌違法。

  通過此次事件,我們應該充分意識到,保護野生動物,其實不只是在肉體上不傷害像藏羚羊這樣受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同樣也包括在動物福利層面不打擾這些野生動物及其生存環境。

  當然,相關野生動物保護部門,同樣也要不斷加強這方面的管理,有效預防、進而減少避免這種可能嚴重損害野生動物福利現象的發生。

  此外,相關的法律制度也需要進一步完善,如現行《野生動物保護法》雖然規定“不得虐待野生動物”,但僅限于“人工繁育”過程中,而且也沒有相應配套的懲罰條款。(張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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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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